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及价格违法行为的消费提示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及价格违法行为的消费提示

全县广大老年消费者及家属:
2026年以来,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帮助老年朋友认清消费陷阱、增强防范意识,现就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及价格违法行为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一、警惕虚假宣传常见套路
当前,不法商家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手段不断翻新,广大老年消费者需重点警惕以下情形:
(一)假借公益名义实施虚假营销。以“免费体检”“专家义诊”“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为噱头,通过赠送鸡蛋、粮油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参与,由所谓“专家”夸大健康风险,高价推销实际功效与宣传严重不符的保健品、医疗器械等。
(二)夸大功效进行虚假宣传。宣称普通食品、保健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如“根治高血压”“治愈糖尿病”“防癌抗癌”等;虚构临床试验数据、治愈案例,滥用“无效退款”“国家级认证”“独家配方”“包治百病”等绝对化用语。请牢记: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三)利用情感营销设置温情陷阱。针对子女不在身边、情感需求缺失的老年人,不法分子扮演“干儿女”“贴心人”,通过长期嘘寒问暖骗取信任,再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产品或参与虚假投资。
(四)借私域直播隐蔽引流。利用电商平台、私域直播间等渠道,借“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服务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
(五)虚构资质误导消费。虚构“明星养老机构”“优秀养老机构”等不存在的荣誉,伪造或冒用相关资质、荣誉、认证标志进行虚假宣传。
(六)以养生知识变相发布广告。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涉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二、警惕价格违法行为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养老服务机构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或在标价之外加收其他费用。
(二)价格欺诈。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视频标示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谎称市场调节价项目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三)违规收费。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变相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
(四)隐瞒附加费用。在广告或宣传中涉及价格和收费时使用模糊、易引起误解的表述,隐瞒附加费用。
(五)以投资名义吸收资金。发布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等名义,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消费建议
(一)理性消费,不贪图利。切勿轻信“免费午餐”,对“高额回报”“特效治病”“天降福利”等宣传保持警惕。购买价格昂贵的产品前务必谨慎,最好与子女商量。
(二)科学养生,不盲从轻信。身体不适应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遵医嘱治疗,切勿轻信“保健品能治病”的虚假宣传。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的产品,均不具备治病功效。
(三)选择正规机构,签订书面合同。选择养老服务时,务必优先选择已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等关键信息;不一次性交纳高额费用。
(四)多方查证,不轻易透露信息。不随意泄露个人健康信息、家庭住址、财产信息。面对上门推销、电话营销、社群团购的高价产品,务必及时与家人沟通核实。
(五)留存证据,便于维权。主动索要并保留发票、小票、交易记录等凭证。如遇侵权行为,及时留存相关视频、宣传资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产品样品等证据。
四、投诉举报渠道
如发现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营造安全放心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3日
来源: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班编辑:段岳楠 曹珺瑜
责编:伍 丽
终审:蔡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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