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挑刺儿(从小我、到营销行业,再到律师赛道)
我认为做人呢,还是需要有点棱角,不管年龄大小,有时候这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底线,有时候也能对工作有所帮助。
记得我大学同学早年对我的评价就是:“事儿妈”——意指我太挑刺儿了。
我承认自己有时候有点儿事儿,比如早年和大学同学聚餐的时候,我非常注意这个人是不是准时到达,如果没能准时到我是会生气的。有两次我印象深刻,一次是和大学同学以及她的姐姐聚餐,那天临时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二人是一起驾车来的,于是一块儿迟到了,理由是下了雨堵车以及不好停车,年轻的我生气了。第二次是和另外几个朋友小聚,且是她们临时约的我哦,要知道这对我这种每天做什么都有规划的人临时答应赴约,是非常能说明我对她们的重视程度的。结果我第一个到了,且是准时到,其他几人全部迟到,不是简单的迟到,是让我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的那种迟到,这次我直接离席而去,没错,我等了近两个小时还没等到人,我直接走了。那会儿大家都是刚参加工作,工作都不忙,周末约一下还迟到我觉得说不过去,浪费了我的时间,虽然那会儿我的时薪非常低,但我也很重视。基于此,大家知道我的底线——就很简单,准时到就行。之后的每一次聚会,我能看出来大家都小心翼翼的不敢迟到。由此大家对我的评价就是比较事儿。
我这人比较事儿,在工作中体现出来的就是太能挑刺儿了。因为我也是这么要求自己的,我对自己的要求绝大多数是非常苛刻的。早年苛刻是为了自己升职加薪,后期苛刻是为了带好团队里的小朋友。
后来几年,经历了换工作、经济上行又经济下行等等,我对人对己的要求标准属实是逐年降低,具体来说就是:有约会的话到了就行,要迟到了提前说一下就行;对于工作就是差不多就行,客户ok就行。我自己的标准不再重要,因为大环境不允许了,谁会在乎你啊,大家高兴才是真的高兴。
在营销行业工作的那些年里,头几年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一年一升职,刚入行我是从文案title做起,慢慢到最后离开这个行业时我只是个AD,对此我的自我评价就是“付出的还是挺多的”。后来换了几次工作我发现光我自己付出和努力没用,是谁骗我说努力就会有收获的?想升职加薪,得领导是满意的、公司制度是满足的、集团规定是允许的。。。后期到了客户总监这个title,再想升职我是做不到了,一方面我是真的累了,一方面是整个行业都处于一个疯癫的状态,总之就是都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当然也有其他人越做越成功,可能我就是能力不足吧,我也得自我反思。
换到律师这个赛道,事儿妈、挑刺儿这个东西,突然显得更加重要了。比方说,不管你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势必在庭审中会有一个环节就是“质证”环节,这个质证体现在法庭上,是原被告双方要互相挑刺儿——互相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反驳并陈述理由,体现在法庭之下就是要用文字逐一挑出对方证据的问题,以此来证明我们一方就该赢,你们一方必须输。
最近几个案件,和我的+1配合挑刺儿。对方还不错,提交的证据还挺全(没搞证据偷袭那一套),我是逐一过目、一一挑刺儿,从合同条款到背后人性,从鉴定报告到时间金额,我能想到的我能挑到的,一一用各种法考时都没接触过的法律法规给他们一一“划上了大叉子”,你看你们这个不对,那个也不对,这个不符合规定,那个不符合条款,这个不能体现你们对,那个体现出我们对,这过程还能给人带来一种愉悦感。
我作为初入律师赛道的一名实习律师,终于把自己的特性应用到正确且繁杂的工作中,好像又找到了当年做一名纯粹的事儿妈的爽感,还挺不错的。
对此我想大声喊出一句话——我,从来就没被鱼刺儿卡过嗓子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