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营销科学学报》编委会副主任、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聘任的补充办法(试行稿)


通知 || 《营销科学学报》编委会副主任、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聘任的补充办法(试行稿)

为确保《营销科学学报》正确的办刊方向,吸引优秀稿源,提升刊物学术质量与办刊效率,扩大期刊在国内外营销科学领域的学术影响力,依据主办单位人民邮电出版社及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营销科学学报》编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编委、同行学术评议专家任职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管期刊原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期刊管理及学术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具备优秀的政治素养、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创新意识与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领域有突出建树的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为营销科学及其相关交叉学科(如管理科学、信息科学、行为科学、经济学等)的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声望。

4.责任心强,治学严谨,能够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的学术态度履行各项职责。

5.热心期刊工作,认同期刊发展理念,愿意为期刊的宣传推广、质量提升和长远发展积极贡献智慧与力量。

第二条 编委会副主任的聘任与工作职责

1.期刊编委会副主任由期刊编委会主任提名,经主办单位人民邮电出版社审议后确定并聘任。

2.期刊编委会副主任主要协助编委会主任开展工作,参与期刊重大发展方向的研讨与决策,指导编辑部重要学术活动。

第三条 副主编的聘任与工作职责

1.副主编由主编及编辑部推荐产生,报主办单位人民邮电出版社批准后聘任。每届编委会副主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2.副主编的聘任应紧密结合期刊重点发展领域、特色专栏建设及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需要进行。

3.副主编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主编处理日常重要学术事务,牵头负责特定领域或专栏的组稿、审稿与学术质量把控。经副主编推荐且通过同行评议的优秀稿件,在符合录用标准的前提下可优先发表。

第四条 编委与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聘任与工作职责

1.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聘任程序为:在广泛征求学术界意见的基础上,由期刊编委会主任、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以及相关学术机构推荐人选,经编辑部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并形成建议名单,报主办单位人民邮电出版社备案后聘任。

2.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遴选应兼顾营销科学各子领域的平衡,并适当向期刊重点关注的数字化营销、智能营销、消费者行为等前沿与特色研究方向倾斜。

3.坚持开放办刊、荟萃英才的原则,积极吸纳国内外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及产业界的杰出学者担任编委或同行评议专家,优化编委队伍的国际化与多元化结构。

4.编委原则上应同时被聘任为同行学术评议专家。

5.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的规模,由编辑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编委会审议确定。

6.编委主要职责:积极参与期刊发展规划的咨询与论证;承担高质量稿件的组织、撰写或推荐工作;在国内外学术活动中宣传推广期刊;对期刊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7.同行学术评议专家主要职责:对稿件的学术价值与水平(包括政治导向、理论创新性、方法论严谨性、结论科学性、实践前瞻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细致的评审;甄别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如剽窃、伪造、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与研究伦理问题;按照审稿要求提出详实的修改意见及明确的录用建议。

第五条 聘期

每届聘期为三年,与期刊常规发展规划周期相衔接。聘期届满,经综合评估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第六条 聘任终止

聘任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编辑部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编委会批准,予以终止聘任:

1.聘期自然届满且不再续聘;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3.在审稿、编辑等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期刊声誉造成损害;

4.长期无法履行基本职责,如多次无故延迟审稿、不参与编委会活动等,影响期刊正常出版与运营;

5.因健康、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本人主动提出辞聘。

第七条 聘任程序

1.推荐与申请:依据聘任条件,通过编委会成员、编辑部、学术机构推荐或专家自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

2.审议与批准:编辑部负责汇总推荐情况,组织初步审核,并提交编辑部办公会议及编委会核心成员审议,形成拟聘任名单。编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单需报主办单位人民邮电出版社最终批准;主编报主管单位备案。

3.正式聘任:编委会主任、主编、副主任、副主编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和《营销科学学报》编辑部颁发聘任证书;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由《营销科学学报》编辑部颁发聘任证书,并予以正式公布。

第八条 其他

1.根据期刊发展需要,可在聘期内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编委会副主任、副主编、编委及同行学术评议专家进行必要的增补或调整。

2.本办法经《营销科学学报》编辑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邮电出版社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营销科学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

《营销科学学报》简介

《营销科学学报》是由人民邮电出版社主办,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作为学术指导单位,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50余所研究型大学的管理类学院共同支持的中国营销学科最高水平的学术期刊。

据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22年3月联合发布的《复印报刊资料 (2021) 转载指数排名》,《营销科学学报》在172种工商管理学科期刊中,综合指数排名第一、转载率排名第一。《营销科学学报》为AMI入库新刊、《FMS管理科学高质量期刊推荐列表2022》收录期刊、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总汇(第二版)》收录期刊、“2022年复印报刊资料高转载期刊名录”入选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23年版)。2023年6月,《营销科学学报》入选CSSCI(2023-2024)扩展版来源期刊。2024年4月25日,被评为“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2023年版)”。2024年6月19日,《营销科学学报》入选2024 BIBF精品期刊展。2024年8月,《营销科学学报》被“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中心”全文收录。在《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指数研究报告(2024年度)》中再创佳绩:在“管理学期刊”中:转载率排名第一,综合指数排名第三;在“工商管理学科期刊”中:转载率排名第一,综合指数排名第二!2025年,《营销科学学报》 在维普资讯期刊评选中荣获“学术影响力进步期刊“奖项。

《营销科学学报》在众多海内外一流营销学者的鼎力支持下,目前被多所国内一流高校认定为国内营销学界的权威刊物;多所高校均将其列为职称评审所认可的刊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评估与验收基金项目时,也均承认在本刊上所发表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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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版社直邮:010-81055695 刘晨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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