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起,这类金融营销话术再说一个字就是违规
2026年9月起,这类金融营销话术再说一个字就是违规
——详解《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核心红线与合规要点
核心提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施行。届时,贷款、理财、保险等各类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话术将面临史上最严监管,”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词汇将正式成为历史。
一、为什么说这次是”动真格”的?
该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制定,法律位阶高于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覆盖所有金融产品的网络营销活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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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消费贷、经营贷 -
银行理财、基金、保险、信托 -
证券投资咨询、期货衍生品 -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引流与展示
一句话总结:只要是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推介金融产品,通通纳入监管。
二、核心红线:这四类话术,9月30日后一个字都不能再说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内容不得使用以下四类用语:
🔴 第一类:诱导性用语(碰都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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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即使加上”起””最高””最低”等限定词(如”最低年化3%起””最高收益8%”),同样属于违规诱导。
🔴 第二类:风险误导类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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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类:承诺收益/保本类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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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类:片面比较/排名类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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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止是话术:这五类营销行为同样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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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造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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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业绩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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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业绩充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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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存款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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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背书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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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费用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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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了”说什么”,还要注意”谁说”和”在哪说”
4.1 营销主体资格限制
✅ 合规做法:由持有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营销
❌ 严禁行为: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尤其是以荐股形式开展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4.2 第三方平台角色限制
自2026年9月30日起,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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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或变相介入销售合同签订环节 -
参与资金划转操作 -
代替金融机构进行适当性测评 -
与消费者开展产品层面的互动咨询
通俗理解:第三方平台只能”带流量”,不能”做销售” ——引流可以,但不能碰合同、碰资金、碰适当性测评。
4.3 支付工具必须区隔展示
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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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工具(银行卡、余额支付等)必须与贷款等金融产品区隔展示 -
不得将”借钱”与”付钱”混在同一界面误导用户
4.4 账号名称不得”冒牌”
未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在以下场景中使用涉金融属性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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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名称 -
网站域名及标题 -
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社交媒体账号名称
禁用的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理财””保险””信托””基金”**。
五、生效时间与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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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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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9月30日 | 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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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整改不应仅停留在话术替换层面,还涉及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接口调整、合同文本修订等系统性工程,建议尽早启动合规差距分析,预留充足整改时间。
六、违规后果:不是”罚钱了事”
根据办法规定,违规行为将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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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
责令整改:要求限期纠正违规营销行为 -
社会公示:违规案例可能被公开通报,形成行业警示 -
连带责任:第三方平台对金融机构产品宣传内容有审核义务,未履行审核义务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 总结:一张图看懂合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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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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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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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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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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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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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2026年9月30日还有不到100天,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即日起对照本文六大要点逐项排查,或许比等到最后一刻手忙脚乱更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