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门户开通专属查询入口,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行业因子再扩容
从第一版初建框架到第二版大幅扩容
从基础数据公开到履约场景精准对接
行业企业排放因子再度扩容
全国碳市场信息网增设宣传入口
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数据基础设施
正在不断迈入完善阶段
年初,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第二版)。新版因子库在第一版基础上大幅扩容,新增和更新共291个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因子总数跃升至576个,进一步夯实了我国碳排放统计核算的数据基础。
近日,新版因子库同步更新了面向全国碳市场核算场景的行业企业排放因子,覆盖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两大核心场景。
更值得关注的是,全国碳市场信息网同步增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企业排放因子”宣传入口——控排企业、CCER项目业主、核查机构、金融与咨询服务方等市场主体,无需跳转第三方平台,即可在熟悉的碳市场门户内直接查阅与履约口径完全一致的因子数据。

从数据规模扩容到查询路径打通,因子数据正在实现从 “找得到” 到 “用得上” 的落地升级,背后也释放出我国碳排放核算体系向公开化、标准化、协同化持续推进的明确信号。本次更新有哪些核心参数与实操影响?下文逐一解读。
一次读懂第二版因子库的关键变化
大幅扩容因子总量跃升至576个
第二版新增和更新共291个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覆盖范围大幅扩展,为碳排放统计核算提供更坚实的数据底座。
双场景覆盖碳排放权+CCER两类因子同步发布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子专为控排企业履约使用;CCER因子聚焦电力数据,单独设置六大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模块,发布2020—2024连续五年OM与BM数据。
一键直达碳市场信息网同步开通宣传入口
市场主体无需跳转第三方平台,即可在碳市场门户内直接查阅与履约口径完全一致的因子数据,极大提升数据获取效率与合规透明度。
行业企业排放因子的应用逻辑与市场影响
发电行业作为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本次因子库给予了最完整的覆盖。以核心参数“低位发热量”为例:
低位发热量参考值
26.7
燃煤(无实测)GJ/t
41.816
原油 GJ/t
43.070
汽油 GJ/t
42.652
柴油 GJ/t
389.31
天然气 GJ/10⁴ Nm³
配合单位热值含碳量(如常规燃煤机组0.03085 tC/GJ、非常规燃煤机组0.02858 tC/GJ)和碳氧化率(常规煤粉炉海拔0-1000m为99%),三者构成了发电行业履约核算的“参数三件套”,与现有核算方法学和报告指南形成严密衔接。

新版因子库在CCER板块下单独设置了“中国区域电网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模块,覆盖六大区域电网,发布2020-2024连续五年数据。以2024年数据为例:
华北区域电网
BM因子0.3095
OM因子0.9531
华东区域电网
BM因子0.1951
OM因子0.7782
南方区域电网
BM因子0.1816
OM因子0.7906

CCER项目减排量核算高度依赖电网排放因子口径,不同区域、不同年份的OM/BM组合直接决定项目减排收益。把电网因子集中呈现、逐年更新、可追溯,正是回应了市场对减排量核算透明度和结果可比性的核心关切。
因子数据更全、更透明、更便利,也意味着合规要求再收紧
因子总量从第一版的200余个跃升至576个,覆盖场景从基础通用扩展至履约核算和CCER项目两大专业领域,为控排企业、核查机构和研究者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依据。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子明确标注“仅为控排企业履约使用”,CCER电网因子单独成项、逐年更新,不同场景下的因子选用路径更加清晰,降低误用风险。
因子数据的选用、引用、更新维护,都将成为后续核算与核查的关注重点。企业在享受数据便利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因子管理体系,确保核算结果经得起核查检验。
围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与最新发布要求,擎工互联依托在低碳数字化领域17年技术积累和行业实践经验,为地方、行业及企业提供因子数据库建设与数据管理全链条服务。
服务一企业碳排放核算
对照国家因子库最新口径,协助企业梳理核算边界、选用适配因子,确保核算结果与履约要求一致,降低合规风险。
服务二CCER项目减排量核算
基于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OM/BM)历史数据,为项目业主提供减排量预估、敏感性分析与备案支持,精准量化项目减排收益。
服务三行业企业排放因子研制
依据《入库评审细则(试行)》要求,协助研制单位开展数据采集、方法学验证、申报材料编制等全流程工作,助力因子顺利入库。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的更新动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因子数据合规引用、核算体系升级、碳管理平台搭建等数字化支撑,助力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体系的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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