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过期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过期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聚焦辖区食品领域突出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群众日常饮食健康权益,压紧压实各类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过期食品等危害群众饮食安全的违法行为,守护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过期食品相关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食品零售店、餐饮门店、校园食品店、网络食品经营商户、食品仓储配送单位等经营主体,存在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

1.销售、加工、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肉制品、调味品、饮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各类食品;

2.涂改、遮盖、更换食品标签,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翻新过期食品再次流入市场销售;

3.未设置临期食品专区专柜,无醒目临期提示标识,临期食品与正常食品混放经营,未建立规范临期食品管控台账;

4.经营场所库房、后厨储物间食品堆放无序,未分区分类存放,长期积压过期食品,无过期食品登记、清理、处置台账;

5.过期食品未按规定集中规范销毁,随意丢弃导致回流市场,或私自转售、二次加工、赠送他人流入消费环节;

6.采购、储存过期、来源不明、临近过期的食品原料、半成品用于食品生产、餐饮加工;

7.网络店铺、线上外卖商户销售过期食品,线上商品页面虚假标注保质期,刻意隐瞒食品临期、过期信息误导消费者;

8.外卖、电商第三方平台未落实日常巡查、商户管理责任,未督促入网商户下架过期食品,对违规商户未及时处置;

9.校园周边商铺、流动食品摊贩、临时展销摊位违规售卖过期食品,临期商品未做任何提示;

10.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过期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1.举报电话:12315、0903-6620979

2.现场举报: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8办公室(地址:洛浦县杭桂路10号)

3.网络举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新疆网络举报平台(https://www.xjwljb.com)提交线索。

三、有关说明

1.鼓励举报人提供商家名称、店铺详细地址、过期食品实物照片、购物小票、视频、付款记录等完整佐证线索,便于执法人员快速核查处置。

2.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3.对核查属实的过期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典型违法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有效线索,按规定给予举报奖励。

4.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虚假举报,对诬告陷害经营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恳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主动提供过期食品违法线索,共同筑牢我县食品安全防护屏障。

特此公告

洛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