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利剑护民生—— 双鸭山市市场监管典型案例(第一期)
案例一:查处某驴肉馆以马肉冒充驴肉案。2026年4月,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线索摸排,发现辖区某驴肉馆疑似存在以马肉冒充驴肉对外销售的违法行为。该局迅速联动公安机关开展协同办案、提前布控,于4月28日开展联合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生鲜肉类及加工肉制品。经抽样检验,涉案样品均检出马肉成分。经查,该商户长期实施以假充真行为,涉案数额较大,情节恶劣,已涉嫌刑事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已于2026年5月11日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查处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2026年3月19日,双鸭山市友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友谊县某食品店通过现场授课方式向老年人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及养生功效。经调查,当事人以赠送鸡蛋、汤圆等小礼品为诱饵招揽老年群体,通过店内电视投屏、邀请讲师现场授课、微信群推送等方式,虚假宣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灵芝孢子粉胶囊”具有疾病治疗及养生功效,刻意误导老年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供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编辑:张馨丹
校对:戴青松
审核:李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