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舆论越位:当道德审判凌驾于市场规则之上


警惕舆论越位:当道德审判凌驾于市场规则之上

      近年来,文娱市场中频频上演着相似的戏码:从演员跨界脱口秀、主持人举办巡回演唱会,到网红歌手开启商业巡演,各类跨界演艺项目层出不穷。然而,这些本应由市场供需自主评判的商业行为,却屡屡被部分政务官媒强行拔高、公开定调,掀起一场场舆论审判。这种用道德审美替代法律规则、用舆论霸权绑架商业选择的风气,正成为当下破坏营商环境、违背市场经济法治精神的隐形顽疾。看似是点评文娱乱象,实则是公权舆论越位,不断压缩市场化生存空间、扰乱正常的商业逻辑。

      纵观此类跨界演艺事件,自始至终大多是完全合法、合规、透明的市场化商业行为。主办方具备完整演出资质,所有流程通过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票价公示公开、购票完全自愿,不存在价格欺诈或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情形。艺人跨界演出、流量商业变现、情怀式营销,是全球文娱市场通行的商业模式,是市场主体正常的投资与经营行为,也是拉动文旅消费、盘活演艺市场的合法业态。

      市场的核心逻辑,从来都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违反监管规则,企业的经营决策、艺人的商业布局、消费者的自主选择,都该完全交给市场供需调节。消费者觉得性价比低,可以选择不买票、自发吐槽、用脚投票;市场觉得模式不可持续,自然会通过票房、口碑、收益完成自我淘汰。这是最朴素、最健康的市场经济规律。

       但遗憾的是,部分政务官媒偏偏跳出舆论监督的本分,强行凌驾于市场与法律之上。它们不谈合规与否、不谈法律边界,反而用“无过硬作品”“透支情怀牟利”“流量投机圈钱”等主观道德标准、审美标准,对合法商业项目公开定性、贴标签,用官方舆论制造负面审判,直接干预正常的市场经营活动。这就形成了当下极其恶劣的舆论歪风:法律放行的,官媒可以否定;合规经营的,官媒可以批判;市场自主的,官媒可以干预。

      真正的营商环境,核心是法治化、稳定化、可预期。企业经营最怕的从来不是市场竞争或消费者差评,而是规则之外的舆论不确定性。企业依法依规走完所有审批流程、投入巨额成本布局项目,却随时可能因为官媒一篇评论、一句定调,被全民网暴、口碑崩塌、项目受阻。这种操作彻底打乱了市场的公平准则。文娱市场的活力,恰恰来源于多元业态与多元商业模式。官媒强行设立“作品门槛”“专业门槛”,私自定义什么是合格的演出、什么是正当的盈利,本质是用行政审美替代市场选择,用官方意志替代商业规律。长此以往,市场不再相信规则,只敬畏舆论风向;企业不再敢创新试错,只敢墨守成规,行业活力将被彻底扼杀。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政务官媒早已偏离“客观监督、解读政策、回应民生”的本职,滋生出泛道德化、泛管控化的舆论越位惯性。真正的舆论监督,针对的应是违法违规、垄断乱象、权力寻租等违法行为。但如今的部分官媒,专挑合法合规的市场化项目下手,对法律视而不见,对市场规律置之不理,热衷于用高高在上的姿态审判商业行为、指导市场经营。它们从不监督真正破坏营商环境的隐性壁垒与审批乱象,反而紧盯普通市场主体的合法盈利;它们不尊重“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底线,反而肆意用舆论增设行业门槛、抬高经营成本,制造出“官媒一言定生死”的焦虑。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律兜底、市场做主、舆论自律。法律划定底线,守住秩序;市场自主调节,优胜劣汰;舆论只负责客观发声、自由讨论,绝不越位裁判、强行定调。当法律说了不算,市场说了不算,唯有官媒的主观定调才算数时,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无从谈起。良性的市场,不需要官媒居高临下的道德审判,不需要舆论凌驾规则的强行干预。我们需要的是尊重法律、尊重市场、尊重契约、尊重商业自由。监管的归行政,对错的归法律,优劣的归市场,舆论只做旁观者,不做裁判员、不做审判官。停止用舆论霸权干预市场,才是优化营商环境最该整治的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