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电力市场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规则》等规定,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市场调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人民调解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接受电力市场调委委托,调解浙江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我省电力市场矛盾纠纷,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稳定。

二、选聘条件

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勉尽责、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在电力市场、法律、调解等领域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知识储备的成年公民,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2026年7月10日前)

1.报名方式:自主报名。符合人民调解员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从事电力交易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可以向电力市场调委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2.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联系电话:0571-51216690。4.联系邮箱:dlsctw@163.com

(二)资格审查(2026年7月15日前)

电力市场调委对人民调解员提交材料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凡在选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选聘手续者解除聘任,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岗前培训(2026年7月31日前)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由电力市场调委组织开展统一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调解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调解技能与方法、人民调解员职业操守、调解文化等调解理论与实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选聘公布(2026年7月31日前)

对通过岗前培训拟聘任的人民调解员,由电力市场调委颁发人民调解员聘书,列入人民调解员名册,并对外公布。

四、组织管理

(一)选聘期限

选聘的人民调解员任期为三年,自聘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研讨交流

电力市场调委将每年组织调解员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电力实践交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重点对最新的法律、电力市场规则和人民调解政策等内容进行讲解,并结合实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知识储备和实战能力。

(三)优秀案例评选

电力市场调委将定期组织电力市场调解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五、其他

若本公告有任何未尽事宜,由电力市场调委负责解释。

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浙江电力市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