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能否交由市场来提供?如果不能,你同意践行无限分离原则吗?
人类对安全的渴求永远不会消失,甚至为了获得安全,宁愿出卖一部分个人权利,当然历代哲人也曾忧虑过,个人权利一旦让渡出去,还有赎回的可能吗?
所以,他们创造了用野心对抗野心,用权力制衡权力的观念,宪政、法治、共和,几乎所有的制度设计,其底层逻辑都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很可惜,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失败了。因为它们无法解决一个逻辑悖论,即为了获得安全而让渡个人权利,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极度不安全的。
任何一种政治体制,只要是通过强制税收来提供安全服务的,逻辑上就是以剥夺个人产权的方式来保护个人产权,这明显是矛盾的。
所有的制度设计,都不过是在这个矛盾上修修补补,提供安全服务的组织无法遏制自身的扩张,随着统治成本的叠加,它必将走向崩溃。
解决之道只有一个,即将强制税收改成自愿交换,将那些由利维坦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交由市场中的私营企业来提供。
由于利维坦长期的意识形态的灌输,无政资的想法几乎不被人理解,但实际上这就是逻辑推论的必然结果。
安保服务完全可以交由市场中的保险公司,个人购买财产与人身保险后,保险公司为降低赔付风险,有强烈动机提供预防性安保并追查侵权者。竞争迫使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控制成本,并可能联合组建安保力量。消费者通过“用脚投票”选择服务商,形成动态优化。
司法审判完全可以交由私人仲裁机构,他们的权威不来自强制力,而来自声誉、专业性与效率。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机构,若判决不公或效率低下,该机构将失去客户。法律规则本身也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判例积累与演化,趋向于保护产权与契约的普遍共识。
以上服务交由市场提供,与由利维坦提供本质的区别是,后者缺乏市场价格与利润亏损信号,无法进行有效的经济计算,必然导致资源错配、效率低下与权力寻租。而市场中的安保与司法机构,必须通过成本收益核算来生存,这确保了资源流向最被需要的地方。
对于那些需要实证的人,我们当然可以提供一些历史参照,以证明市场提供秩序的可行性。例如中世纪商人法、冰岛自由邦、美国西部拓荒时期的私人仲裁与安保组织,在没有中央集权国家的情况下,基于产权与自愿合作的秩序,它们能够长期维持并促进繁荣。
同时,现代社会的许多秩序(如国际商事仲裁、平台信用体系、私人安保行业)已部分体现了市场化提供安全与司法服务的逻辑。
当然,一定会存在对安保公司,是否会演变为垄断或犯罪集团的担心,但是在自由进入的市场中,高收费或不良服务会迅速导致客户流失。公司的生存依赖于自愿投保与良好声誉,强制收取“保护费”违背其商业逻辑,且会面临其他竞争者及消费者的联合抵制。
至于说无政资一定会导致失序状态的说法,是没有搞明白混乱源于产权不清与强制干预。清晰的私有产权与基于自愿的契约,才是秩序的基础。市场提供的秩序是演化而来的,而非人为设计的,它将通过竞争与试错不断适应需求。
那些拿外部性说事的人,咬定了公共品不放松,但是最彻底的公共,不就应该是彻底的私有产权吗?他们所谓的公共,实际上源于产权界定不清或行政垄断造成的市场扭曲。在产权清晰、交易自由的前提下,通过保险、声誉机制等,市场完全能够内部化外部性问题。
以上论述,应该算简洁明了,黑白分明,但也难逃被质疑,被叱为天方夜谭的命运。当然,我也没想过它会被大多数欣然接受,出于现实的考虑,无政资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
不过,有一点大家应该能够达成统一,即你不认同我,但允许我自行其事,就像资本主义的以色列,存在着集体主义的基布玆一样,这就是无限分离原则。
只要我们能够秉持这个原则,每个人都保有用脚投票的权利,各种文化形态或政治体制不同的社群,还可以通过公平契约达成自由贸易,如果能做到这样,我并不想改变任何人的想法与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