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及文字实录!
——2026年6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请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而且是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抓好落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关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组织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赴有关部门和省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通过法治建设、工作监督等方式,持续给予指导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持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一是加强总体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制定分工方案和重点举措。深入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导各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抓好监督约束。推动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纳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等,督促地方补短板、强弱项。常态化发现问题、核实线索,强化督促整改、约谈通报,对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开展专题培训,在中央媒体播发报道、刊发署名文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焦点访谈”栏目推出专题节目,深度剖析违规招商引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二)加快推动实现“五统一、一开放”。一是统一市场基础制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发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事项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修订企业注销指引,出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稳妥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细化审查标准和程序,2025年各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8.9万件,对其中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统一信用监管标准尺度。印发《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二是统一市场基础设施。促进现代物流标准化,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十四五”期间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进一步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三是统一政府行为尺度。制定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为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划定边界。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7万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7亿元。四是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发布首批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建成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各省份均已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配套适用规则。推动各地出台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制度措施330多项。五是统一要素资源市场。在10个地区部署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加快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占比从2024年的23%提升至2025年的24%,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六是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各省份累计梳理排查法规政策文件3.8万余件。推动检验检测结果跨区域互认,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025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3.08亿人次。发布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倡议。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销售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同比增长8%、占比达57.6%。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2025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0392家,同比增长19.1%。巩固完善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贸易政策合规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意见》。修订出台《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
(三)聚焦六方面重点难点集中攻关。一是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开展重点行业低价无序竞争治理。推动修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低价倾销。出台《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二是整治政府采购招标乱象。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国共重点检查2万余家代理机构、9万余个采购项目,处理相关主体3万余家。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开展招标投标系统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设置壁垒等违法行为,形成从严治理氛围。三是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出台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对地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常态化风险排查和核查处置,通报违规财政补贴案例,严肃约谈以“零租金”违规开展招商地区,各地合规招商意识明显增强。四是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出台帮助外贸企业拓内销、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政策措施。推动出口转内销降本提效,畅通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口转内销绿色快捷通道,截至2025年底惠及外贸企业产品货值超125亿元。五是补齐法规制度短板。研究起草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推动制修订招标投标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社会信用建设法等,以法规制度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六是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地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优化考核机制。
总的来看,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四梁八柱”基本建立。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不断健全,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显著加强,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得到纠治,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二是社会共识显著增强。全国统一大市场理念深入人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为各方面的行动自觉,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得到初步遏制。三是建设效果不断彰显。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24年的14.1%降至2025年的13.9%、首次降至14%以下,全国省际贸易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从2022年的39.8%增至2025年的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22年的43.6万亿元增至2025年的50.1万亿元。全国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作用日益凸显,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做大国内市场、做强国内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一)部分制度政策具体落地实施存在障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础制度规则持续完善,但制度政策落实中衔接不够、一致性不足、尺度不一等问题仍然突出,部分领域制度政策落地的“毛细血管”尚未完全打通。
(二)有的违规行为由明转暗或出现隐形变异。当前各类政策边界基本清晰,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明面上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违规招商引资、违规招标投标等行为大幅减少,但部分地方还存在不顾大局、在落实时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
(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解决。部分新领域发展快、变化大,出现一些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比如,目前数据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制度规则还不健全,高质量数据供给还不充分,赋能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还需加力破除。当前,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地方固有的发展方式和竞争模式紧密关联。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的权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叠加现行基于行政区划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容易形成保护本地市场、限制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内在冲动,导致出现失当行为。
(一)纵深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配合修订政府采购法等,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二是明确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基本尺度。实施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强化正向引导和刚性约束。三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完善市场退出制度。适时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行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推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出台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有关改革文件,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地方标准清理专项行动。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强化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四是加快推进深层次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市场统一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及税收分享办法。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调整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纵深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一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制定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二是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实施多式联运攻坚行动,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发展。实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和重要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强化物流网规划建设,完善物流数据资源开放互联机制。三是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中城市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更好发挥数据、物流、通信等领域中央企业作用,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骨干网络。
(三)纵深推进重点领域市场统一。一是土地和劳动力市场方面。有序推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跨区域土地市场一体化配置改革。扎实推进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二是资本市场方面。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加强资本市场信息归集整合与共享。三是技术和数据市场方面。制定出台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数据市场等实施意见,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统一对登记机构的准入要求,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同,打破“信息孤岛”。四是资源市场方面。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健全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国家级监测调度平台。五是商品服务市场方面。推动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提取等覆盖面持续扩大。构建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多渠道、多手段推动医学检查影像跨机构、跨区域调阅。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内外贸标准对接、市场对接、渠道对接,帮助企业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四)纵深推进清除顽瘴痼疾。一是深入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乱象。持续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依规查处平台经济相关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滥用规则、算法、技术等新型垄断行为,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配合修改价格法。二是持续整治政府采购乱象。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体系。加强评审专家管理,推动评审专家资源跨区域跨领域共享、信用信息共用、处罚信息互认。三是系统整治招标投标乱象。深入开展招标投标系统整治,制定出台招标投标领域信用管理办法,深化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推广应用。配合修改完善招标投标法。四是加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招商引资,稳妥处置违规招商引资存量政策和存量项目。规范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依托督查、审计等监督手段常态化发现和纠治“抽屉协议”等招商引资乱象,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五是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深入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加大对行政性垄断的惩戒力度。六是完善分级分类的问题纠治体系。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提示预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公开通报典型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 中国人大网 ] (2026-06-24 08:32:50)
今天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中国人大网图文实录。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肖捷 ] (2026-06-24 09:00:01)
现在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
23日上午,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23日下午分组审议了这个报告。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赵乐际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询问,张国清副总理出席会议。到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还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李春临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辛国斌副部长、财政部蓝佛安部长、交通运输部刘伟部长、商务部盛秋平副部长、市场监管总局罗文局长、国务院孙广宇副秘书长。
会前,有3位委员报名发言询问,他们是庄毓敏委员、安立佳委员、张兴敏委员。今天的会议先请这3位委员发言询问。在他们发言询问结束后,安排了临时提问环节,其他参会人员可以举手申请发言询问。根据本次专题询问的安排,询问人提出一个问题不超过3分钟。答问时,由一个部门回答的,不超过8分钟,补充回答不超过3分钟;由多个部门分别回答的,每个部门回答的时间不超过4分钟。问答超时的,工作人员将予以提醒。
[ 庄毓敏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 (2026-06-24 09:04:09)
去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是什么?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度量?
[ 李春临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2026-06-24 09:04:48)
感谢庄毓敏委员的提问。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社会各方面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就是“五统一、一开放”,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基础市场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以及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体来看,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重点是实现产权保护等制度的统一。统一市场基础设施,这是打破地理阻碍、促进商品要素流动的重要前提,重点是打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降低流通和交易的成本。统一政府行为尺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所在,就是要明确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时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统一市场监管执法,这是确保市场运行秩序的有力保障,重点是实现市场监管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统一要素资源市场,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要素的配置效能。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以对内对外开放联通,促进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良性互动。
早在2022年3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就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有过明确的部署,主要包括: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等。对照以上目标,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这里可以用一些具体的数字和案例向大家报告。
一是促进循环畅通方面。商品服务实现了更大范围的流通,2025年全国跨省异地销售额占比达到了41%,比2024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全国跨省异地销售涉税经营主体户数占比高达57.6%,比2024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企业跨省迁移也更加自由便捷,2025年纳税人跨省迁移数量近4万户,比上年增长了18.7%。比如,调研中了解到,一家企业通过线上平台仅用15分钟就完成了迁往异地的申请,2天内拿到了营业执照。
二是降低市场运行和交易成本方面。物流成本作为影响经济运行效率的重要方面,2022年到2025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已经由14.7%降到了13.9%,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降到14%以下,相当于2025年物流总费用节省了1.12万亿元,以我国14亿人口来平均的话,每人节省物流费用800元。相信大家也有切身的感受,前些年不同品牌的汽车充电桩物理接口大多是不通用的,通信协议也大多是不兼容的,如今随着标准统一,充电桩即插即充,既提升了车主体验,也减少了重复建设。
三是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方面。资源要素市场涵盖面很广,以具有很强代表性的电力市场为例,2025年全国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占比24%,而2022年仅为19%,2024年为23%,2025年跨省跨区交易电量比上一年增长了1600亿度,在能源保供的关键时刻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调节作用,同样一度电也带来了更大的效益,让资源配置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四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新场景加速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突破,产业迭代和升级持续推进,高铁、新能源汽车、5G等具有全球优势的产业不断涌现,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6年稳居世界首位,是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41个工业大类、207个工业中类、666个工业小类的国家,在全世界504种主要工业品中,我国大多数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位。
五是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方面。凭借着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我们充分挖掘内需潜力,不断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以国内大市场的确定性,有效扛住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以上只是给大家介绍了部分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对进展成效进行年度评估。总体来说,经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四梁八柱”基本建立,社会共识显著增强,统一大市场对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的作用正在不断显现。这些进展成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 安立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2026-06-24 09:13:15)
我的问题是,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公布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等情况已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罗文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 (2026-06-24 09:13:57)
感谢您的提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已经于2024年8月正式实施,自实施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方面是及时制定配套制度。2025年2月,我们出台了部门规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将《条例》中的19项禁止性规定细化为66种情形,为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清晰、统一、可操作的具体指引。
第二个方面是有效强化制度权威。我们把握重要立法契机,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国家重要法律。例如,2025年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以及总局推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均对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作出了专门规定。
第三个方面是持续健全审查机制。一方面,针对拟出台的政策文件,我们建立了自我审查和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的工作机制,去年共审查了18.9万件,对其中1.5万余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另一方面,针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我们建立了举报处理、抽查督查等工作机制,去年一年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文件1.2万余件,向有关方面制发提醒敦促函2700余件。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我们对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的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全覆盖,对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强化了制度约束。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一项措施是要压实地方政府审查责任。我们将积极推动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审查责任;还将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针对性解决基层审查实践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要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有关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
第二项措施是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将组织开展好“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行动”,以严格审查工作、夯实审查能力、提高审查质效等为重点,加快解决部分基层审查机制不健全、责任压不实、能力跟不上等短板。
第三项措施是要大力纠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突出问题。例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一些地方政府规定只能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和设备;又如,在地方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违规给予财政奖补影响公平竞争等不当干预经济的行为。我们将深入落实《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清单》,组织开展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卡点堵点专项行动,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执法为抓手,聚焦各方反映强烈的卡点堵点问题,依法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废除一批政策文件。
[ 张兴敏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 (2026-06-24 09:19:13)
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但调研中我们也感受到,地方和企业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的获得感存在“温差”,社会各方对这项工作还有更高的期待。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还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
[ 李春临 ] (2026-06-24 09:20:20)
谢谢张兴敏委员的提问,您的调研很深入,昨天下午我参加了分组讨论,也有很多委员代表提到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工作建议。确实如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重要的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各方面的期待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在昨天的报告中,我从四个方面汇报了目前存在的问题,这里我想从另外三个角度再作进一步的汇报。
一是部门层面。实践中部分领域存在制度空白,存在“没尺子”衡量的问题;部分领域存在部门间制度政策衔接一致性不足、尺度不一的问题;还有部分制度安排对地方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效激励不足。
二是在地方层面。地方竞争在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一些地方考虑当地发展多,考虑全国大局不够。还有少数地方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或对政策边界把握不到位。
三是在企业层面。既有部分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向行业上下游延伸;也有龙头企业凭借品牌、渠道等优势,损害竞争对手和上下游企业的利益;还有的平台企业借助平台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损害中小商户和消费者的权益。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当前已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好下一步的工作,可以总结为“四个抓”:
一是抓建章立制。重点是打出“一个条例、三张清单、三项制度”的组合拳。“一个条例”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三张清单”即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前两张清单已经印发,第三张清单正在抓紧制定中。通过“三张清单”,明确划定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的尺度和边界。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即改革完善统计、财税、考核制度,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的改革任务。通过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釜底抽薪”解决根本问题,促进地方更好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抓设施联通。我国已建成全国最大的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世界级港口群,但一些重要路段、航道仍有瓶颈,多式联运衔接不畅。以集装箱为例,铁路运输使用的是35吨敞顶箱,在尺寸上略高、略宽于国际标准集装箱,与国际海运船只的卡槽不匹配,货物大箱倒小箱,货物装不下,小箱倒大箱,货物装不满,这一进一出都是成本。此外,目前铁路进港区、进园区比例不高,运输中需要多次倒运,“接不上、用不起”等问题突出,这也是我们改革攻坚的重要内容,少一次倒运就少一些成本。下一步将大力推进“一单制”“一箱制”“一口价”发展。同时,还将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深入推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
三是抓重点领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冷暖,也关系千千万万经营主体的发展。比如,卫生健康领域正在推进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以期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的共享互认。同时,聚焦社会关切的劳动力等领域,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此外,推动数据、技术、电力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使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四是抓问题整改。我们将紧盯各类顽瘴痼疾,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等手段,系统整治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加强对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常态化发现纠治违规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同时,完善问题纠治体系,对各类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搞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负面案例将公开通报,性质恶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 肖捷 ] (2026-06-24 09:28:06)
现在是临时提问环节,出席、列席今天会议的同志都可以提问。请大家聚焦这次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题,围绕到会应询的六个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提问。有哪位同志要求发言询问的,请举手。
[ 周佑勇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 (2026-06-24 09:29:33)
我想询问的是关于“五统一”中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的问题。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关键是统一执法标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这其中最大的难点或者最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实现执法标准的跨区域衔接,而并非单纯推动各地出台各自的裁量基准。事实上,各地层层制定的裁量基准越细化,越容易造成区域间的制度壁垒,造成市场分割,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所以我想请问的是,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推动行政执法标准的跨区域协调和衔接?
[ 罗文 ] (2026-06-24 09:30:20)
感谢您的提问。您的提问指出了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执法尺度不统一、违法行为认定不一致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有效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
一是通过完善裁量基准解决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市场监管要执行104部法律、161部行政法规、278部部门规章。这个庞大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我们开展执法的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在设定处罚种类和额度时,通常都会为具体案件的裁量预留一定空间,执法人员要按照过罚相当原则,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综合裁量。这对于执法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实践起来也并不容易。比如,今年4月总局对7家电商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行为,采取“一店一罚、累积计算”的方式,对每一家“幽灵店铺”、每一次审核失职单独处罚,最终依法开出35.97亿元罚单,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这一案件在执法尺度上就进行有效创新。为了在执法实践中进一步把握执法尺度的统一,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明确裁量基准制定规则,在国家层面统一裁量阶次和适用情形,明确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等关键裁量因素的认定标准;同时,我们还将加快建设市场监管裁量基准数据库,指导地方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统一优化裁量基准。
二是通过加强规范指导解决违法行为认定不一致的问题。在执法实践中,当出现法律竞合,也就是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了多个法律规定,不同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定性和适用的条款就可能出现差异。比如,直播带货中发布虚假信息,有的地方定性为虚假宣传、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有的地方定性为虚假违法广告、适用广告法进行处罚。为了规范和统一违法行为认定,我们将加强对各类法律竞合、新型违法行为认定等执法疑难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出台一批指南指引;同时我们也在完善和落实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建立指导性的案例库和解读案例库,通过以案释法,为基层执法机关提供明确指导;此外,还要抓好基层执法培训和实战练兵,加快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 鲜铁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 (2026-06-24 09:38:16)
我提一个财税补贴方面的问题,因为财政补贴和构建统一大市场是有关系的。我们了解到,现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财政补贴政策设计不合理、执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通过“抽屉协议”、“一事一议”等隐形或变相的方式违规实施财政补贴,损害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如何有效地规范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有关措施落地见效?
[ 蓝佛安 财政部部长 ] (2026-06-24 09:38:47)
谢谢您的提问。运用财政补贴支持产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是国际通行做法。但过度或不当补贴,会扭曲市场价格信号,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在国家层面未设立世贸组织规则所禁止的补贴项目,违规补贴问题主要发生在地方。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某些地方违规补贴行为仍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个突出堵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针对既有问题及新变异问题,专门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着力推进规范地方财政补贴相关工作。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地方财政补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具体工作中,我们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积极稳妥,统筹推进力度与实施节奏。这件事情涉及面广,经营主体关注度高,情况复杂。工作推动中,我们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积极就是主动作为、加力推进,对违法违规补贴、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坚决予以遏制。稳妥就是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规范工作的紧迫性和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中央和地方共同发力,形成合力。中央层面,重点是建好机制、明确规则、强化监督。建好机制,即依托国家层面跨部门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统一认识,狠抓落实。明确规则,即加快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出台全国统一的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禁止实施的财政补贴具体情形。强化监督,即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违规补贴实行精准监测、及时核查,该问责问责,该通报通报,释放从严的信号。地方层面,重点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严格对照负面清单管理机制要求,规范违规补贴行为。
三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系统谋划推进相关工作。规范财政补贴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力抓手,备受国际社会和外资企业关注。一方面,我们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严格履行世贸组织要求的补贴通报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全面驳斥不实指责,积极阐述中方立场,展现中国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规范财政补贴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就此已作出一系列部署,社会各界也有期盼和共识。财政部将一如既往地抓好落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补贴政策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好地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高开贤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2026-06-24 09:46:10)
我对刚才的问题再补充问一句。对财政奖补的违规行为是否有投诉或者举报的途径?
[ 罗文 ] (2026-06-24 09:47:07)
针对您指出的情况,我们主要依托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性垄断执法等工具来进行规范。就是这个财政奖补有没有违背公平竞争,如果违背了我们就要依法进行查处。关于举报渠道是有的,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都公布了举报电话、邮箱等,网上可以查到。
[ 卫小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 (2026-06-24 09:48:23)
我想问一个关于招商引资的问题。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出台了各种政策,都想把招商引资做好,但也出现了很多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格格不入的问题。我们调研中注意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招商引资乱象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我们也发现,有地方出现违规行为由明转暗、隐形变异等情况,想继续延续过去的特殊政策。我想问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下一步准备出台哪些政策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
[ 李春临 ] (2026-06-24 09:49:08)
感谢您的提问,您的调研很深入,也很精准。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梳理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整治相关乱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是划定了红线底线。国家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了不得违规实施财税优惠等红线底线要求。我们也配套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文件。
二是强化违规招商整治。我们组织各地系统清理违规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会同各方面加强违规线索的搜集、核查和处置,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和曝光。
三是鼓励因地制宜开展高质量招商。在要求地方严守红线底线的同时,注重引导各地“苦练内功”,探索招商引资新模式和新路径。比如,有些地方编制产业链招商的图谱,开展精准招商;有的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的精准服务,以营商环境来招商。
总体来看,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落地,地方招商引资合规意识显著增强,招商引资秩序明显好转。与此同时,工作中也不断出现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
一是违规招商行为“由明转暗”。少数地方规避监管,在政策落地中打折扣、搞变通,还有的地方采取隐形变异的手段进行补贴。
二是有的新兴产业一哄而上、盲目招商。比如,在低空经济领域,有的地方不顾实际,盲目上马低空产业园。
三是创新模式探索“异化跑偏”。有些地方将股权投资异化为招商工具。
客观来讲,招商引资作为地方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形成了较强的行为惯性,这要求我们在规范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解决短期突出的问题,还要与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实现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主要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的行为边界。前面我也报告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已经出台,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政策落地可操作性,明明白白告诉地方政府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让招商引资从“拼优惠抢跑”变成“按规矩赛跑”。在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召开了多场地方座谈会,大家都提出,希望一把尺子量到底,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起跑,凭良好的营商环境,来赢得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落地。
二是进一步强化违规招商引资查处。主要是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干对了有激励,干错了有追责,依托问题线索征集平台,常态化发现各类违规招商引资问题线索,强化与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查实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通报的通报,及时纠治地方政府不当招商引资行为,确保制度“长牙带刺”。
三是进一步强化合规招商引资指导。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和宏观引导,引导地方错位发展,让每一块土地长出最适合它的产业。加强对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合规招商的指导力度,从正面倡导规范招商、良性招商,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地方高质量招商引资新模式。
四是进一步推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统计怎么算,财税怎么分,考核怎么评,地方高度关注,只有健全激励相容的制度设计,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违规招商引资隐形变异滋生蔓延的土壤。我们将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导向,引导地方优化调整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实事求是确定招商引资数量指标考核权重,防止不切实际、层层加码。
[ 张胜利 全国人大代表 ] (2026-06-24 10:00:42)
我提一个关于电力交易市场的问题。党的二十大将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列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这些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特别是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取得了重大成绩,截止到4月底,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9.9余亿千瓦,风光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占比突破了48%,去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到了64%。但是随着电力规模和结构的变化,一方面要顾及地方的实际,另一方面又要体现公平和效率,各界普遍关注交易规则存在的问题。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目前电力交易市场改革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还将实施哪些政策工具,实施后会达到怎样的预期目标,从而保障我国的能源安全?
[ 李春临 ] (2026-06-24 10:01:13)
感谢您的提问,您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电力市场特别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是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领域、重要方面。大家可能注意到,前两天,全国首笔输电权市场化交易成功达成,安徽通过市场交易获得了云霄直流的使用权,利用福建到广东、国家电网到南方电网的送电通道,将超过2100万度电量送到了广东。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最新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原来电力市场交易的是电能量,这次的突破在于把输电通道使用权作为交易对象,从而引导这一稀缺资源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更是难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一是多层次协同的市场框架基本形成。省内、省间、跨电网的交易及区域互济机制相互协同,促进了电力资源互济互保和大范围的畅通循环,实现“内蒙古的风点亮大湾区的灯”,云南、广西的“源头活水”发电为长三角注入绿色能量。2021年到2025年,我们国家跨省跨区交易电量由1.01万亿千瓦时提升到1.59万亿千瓦时,占市场交易电量的比重从19%提升到了24%,在保供紧张时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
二是电力交易全品类、全覆盖基本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零售等各品类市场实现了功能互补,并基本覆盖全国。
三是“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建立。煤电上网电价、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允许范围内随行就市。建立场外差价结算机制,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通过容量电价保障煤电等调节性电源回收投资成本。
四是各类主体有序参与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25年底,电力市场注册主体突破了109万家,是2021年的三倍,全国工商业用户都已经进入市场,5000多家售电公司、近50万的电力交易员应运而生,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业态、新场景加速形成。
五是电力市场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政府部门、监管机构、交易机构、市场管理委员会共商共建,交易机构实现了相对独立,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一地注册、全国共享”已经基本实现。
2025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6.64万亿千瓦时,较2021年提升了74.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41.4%提高到了64%。除保障性和自发自用电量外全部通过市场实现,市场已成为配置电力资源的主要手段。实践证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平衡安全保供、绿色转型和价格稳定,为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体制和市场支撑。
对照中央的要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是跨省跨区交易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各省在网源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跨省跨区交易机制设计难度还较大,需要持续完善和更新。
二是规则体系有待进一步统一。电力市场探索初期,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交易细则,后续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1+6”基础规则,目前部分地方规则与国家基本规则要求存在偏差,我们正在督促地方清理修改。
三是地方保护和不当干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通过指定交易对象、电量和份额及限制省内新能源外送等方式不当干预电力交易组织,实施或变相实施地方保护,扰乱电力市场交易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基础上,持续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畅通电力资源大循环。一是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度。二是推动跨省跨区与省内逐步实现联合交易。三是稳妥推广输电权市场化交易。四是常态化开展地方规则清理工作。五是持续开展对地方不当干预的专项整治。
[ 周光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2026-06-24 10:14:40)
我之前参加了全国统一大市场调研,调研过程中我们对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有很深的体会。但是每走到一个地方,大家对电商平台卖假冒伪劣商品有比较强烈的反响,有些市场主体反映承受大量的不公平竞争。例如,电商平台通过提供补贴压低图书线上售价,从而削弱了实体书店的市场竞争力。此外,电商平台存在大量廉价盗版书籍,损害了出版社和实体书店的合法权益。我的问题包括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层面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加强电商平台管理,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监管有什么考虑?微观层面是,有没有专项的分领域、分阶段治理措施,例如依法整治电商平台售卖盗版书籍的违法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能不能解决这些具体问题,多长时间能解决?
[ 罗文 ] (2026-06-24 10:20:00)
非常感谢您的提问,平台经济在繁荣经济的同时确实也带来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随着这些问题愈发突出,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您在提问中指出了平台经济当前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平台企业利用数据算法优势开展不合理竞争,部分平台企业利用平台规则损害平台内商家、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有甚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挤压高品质产品生存空间。市场监管总局对此高度重视,正在陆续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秩序。
一是加强平台企业竞争监管。对于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利用数据算法优势实施垄断的行为,构成违法的我们将坚决查处。例如,今年1月我们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开展了立案调查。又如,近期我们对外卖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了调查评估,起草了《外卖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我们还将深入开展整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协助中央网信办加大对平台企业利用数据算法优势开展不合理竞争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大数据杀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大平台规则治理力度。我们正在着力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落地生效,同时抓紧研究制定《网络交易平台规则负面清单》,对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督导,督促平台对照清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落实,对于平台利用规则侵害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促进平台经济各方共赢发展。
三是强化网售商品质量安全治理。我们组织开展了网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商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将总结前期查办平台销售充电宝、电动自行车、“特供酒”等案件经验,继续查办并公开一批典型案例,倒逼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此外,我们还要持续推进以充电宝等10种产品为切入口的网售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赋码核验试点工作,探索构建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推动解决“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
四是推动《电子商务法》加快修订完善。现行《电子商务法》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没有将新业态多类主体纳入调整对象,另一个就是行政处罚要么是低额度罚款(5万到200万),要么是停业整顿,法律责任畸轻畸重没有拉开梯次。有鉴于此,我们正在推动修法,重点是健全多元主体立法模式和梯次化法律责任规定。目前已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司法部的大力支持。
[ 林宝金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2026-06-24 10:35:10)
调研中反映,当前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比如,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不够平衡、交通物流与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紧密。请问国务院有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改进上述问题,从而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 刘伟 交通运输部部长 ] (2026-06-24 10:36:16)
感谢您的提问。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现代流通网络的基础支撑。目前看,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您刚才讲的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不够平衡、交通物流与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紧密这两个问题还比较突出。
关于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短板在农村物流发展方面。当前,我国农村物流网络“硬件”支撑条件较好,“软件”支撑相对薄弱。从路网“硬件”看,2025年底,我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超470万公里,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了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的目标,在“十四五”期间又进一步实现95%以上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基本形成了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农村交通网络。从物流服务“软件”看,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还存在短板,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快递进村这些方面还存在成本高、时效差等问题,一般来讲,很难通过市场化机制满足供给。
为了推动农村物流发展,做好兜底服务保障工作,我部会同有关方面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国1768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建成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综合服务站点18万个,通过对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这些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配送成本大幅降低、农民收入得到提高、农村客运增收得以实现。
下一步,我部将把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作为“十五五”时期推动农村物流提质增效的一项重大任务,力争用2—3年时间推动所有具备条件的涉农县级行政区实现全覆盖,2030年建有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的建制村比例将达到90%以上,较“十四五”末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主要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三级站点、加强数智赋能、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补齐农村物流短板。
关于交通物流与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够紧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最后一公里”衔接不畅,区域交通物流枢纽与产业园区发展不配套,交通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业务协同发展不足,还缺少有竞争力的综合物流集成商。近年来,我们围绕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出台了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等一系列文件,累计支持37个城市约400个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实施补链强链,直接服务150多个国家级产业园区和70余个国家级产业集群的发展;围绕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进园区、进厂区”,沿海港口多式联运港区铁路进港率达75%,约四分之一的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总体看,交通物流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这两个方面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
“十五五”时期,我部将围绕推进交通物流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突出抓好3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推动规模化产业园区配套物流设施建设。今年5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实施多式联运攻坚 打通堵点卡点行动方案(2026—2030年)》,重点推动规模化产业园区完善货运功能设施,实现多式联运1小时换装率提高到90%以上。同时,统筹重点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空间布局,支持规划建设一批“园中园”交通物流枢纽项目。二是推动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今年3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政策文件,提出用3年时间再支持30个左右城市综合货运枢纽项目建设,强化货运枢纽与产业园区、制造业集群设施衔接和业务协同。三是推动培育综合物流集成商。今年1月,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培育交通物流领军企业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行动方案》,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100家综合物流集成商,其中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达到10家以上,有效提升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交通物流服务保障能力。
[ 肖捷 ] (2026-06-24 10:45:00)
今天的问答环节就到这里,下面请辛国斌副部长、盛秋平副部长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 (2026-06-24 10:45:37)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新领域、新赛道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一些企业在资本的加持下低价竞销,在竞争过程中,不是拼技术、拼质量、拼品牌、拼管理、拼服务,而是疯狂的卷流量,甚至出现在网络上相互抹黑、踩踏的行为。这些“内卷式”竞争使得一些行业、企业深陷其中,家家痛恨、家家难以自拔,严重影响了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总理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进行工作部署。薛祥和国清副总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加力整治重点行业的“内卷式”竞争,总体取得了一些初步效果。
以新能源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整治为例,2025年6月以来,重点抓了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建立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交流会商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协调解决问题。指导汽车协会发布《汽车行业“内卷”行为负面清单》《新车发布活动负面清单》,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加强突出问题治理。针对无序“价格战”问题,约谈提醒涉嫌存在非理性竞争行为的汽车生产企业,提醒企业自觉抵制“价格战”。针对“口水战”等网络乱象,会同中央网信办等六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针对拖欠供应商账款问题,推动17家重点车企承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并督促做好承诺落实;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建议)反映窗口”,协调推动解决账期承诺落实不力问题。指导汽车协会发布《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细化车企账款支付执行要求。三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四是强化源头管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汽车产能管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推动《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立法。
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也有一些体会:一是要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施策,找准突出问题,根据行业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二是要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聚焦重点领域,由浅入深依法依规整治。三是要坚持健全制度,把控质量,补齐法规制度短板,引导企业走以质取胜之路。与此同时,我们抓好整治经验的总结归纳,聚焦中央高度关注、行业反映强烈的光伏、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陆续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目前也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企业的经营行为更趋于理性,产能无序扩张得到了有效遏制,海外的竞争秩序也进一步得到规范。但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重点行业“内卷”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稍微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还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清副总理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遵循经济规律,汇聚各方力量,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办法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产能监测预警,以点代面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向制造业其他领域拓展。在这里,我也恳请全国人大代表继续给予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充分吸纳借鉴。
[ 盛秋平 商务部副部长 ] (2026-06-24 10:54:04)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内在要求,也是纵深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商务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部际工作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促进产销对接,举办“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支持重点展会设立外贸优品展区,重点地区举办产销对接、消费促进等活动。2025年,全国举办了超500场活动。促进外贸优品消费,推动外贸优品进商圈、进商超、进平台,主要电商平台设立外贸优品线上专区,大型连锁商超设立专柜。加强应急对接,优化出口受阻企业转内销绿色通道政策,缩短出口转内销产品CCC强制性认证时限。
二是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开展企业领跑行动,培育2800余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带动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推动品牌化发展,指导打造地区公共品牌。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渠道对接、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认证机构对接等专业服务。
三是推进内外贸规则标准衔接。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加快转化国际标准,截至2025年底,国际标准总体转化率达到88.9%。扩大认证互认范围,开展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行动,积极加入相关国际组织,加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
四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健全内贸交易规则,指导17家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发布《国内贸易交易指引(试行)》,对交易合同、资金结算、交付验收要求等进行细化,为企业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参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五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支持政策。强化政策支持,用好现有资金政策,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出台帮助外贸企业拓内销政策,加强重点企业帮扶。加快内贸险发展,出台《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撑。研究出台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政策,提出重点工作任务和举措。
二是健全市场渠道。办好“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打造外贸优品展销中心。指导连锁商超和平台企业开设外贸优品专区专柜,与外贸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品牌定制等深度合作,拓展内销市场空间。
三是抓好主体培育。在重点行业分类培育一批内外贸优质企业。发挥产业集群、商品交易市场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经营。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培育一批重点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国内贸易交易指引(试行)》。加快发展内贸险,丰富保险产品,降低回款风险。
五是强化标准衔接。与相关部门一起,大力推进内外贸标准认证衔接。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
[ 肖捷 ] (2026-06-24 11:04:48)
[ 张国清 国务院副总理 ] (2026-06-24 11:05:28)
受李强总理委托,我代表国务院,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列入今年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重要论述,明确提出“五统一、一开放”等重要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强总理多次研究部署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打通卡点堵点,破除各种显性和隐性壁垒,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潜能,近期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工作进展、研究重点举措。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任务落实,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市场设施互联互通明显增强,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和重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当前工作成效与党中央要求和各方面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和各位委员刚才的询问,是对这项工作精准深刻的“把脉会诊”,反映了企业和群众的关心关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我们后续开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下一步,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把人大监督的丰富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思路举措,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论述,对这次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中提出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吸纳、提出办理意见,分解细化责任措施,结合实际有力抓好落实落地,确保取得扎扎实实成效,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我们将在全国人大的指导和帮助下,加快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完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从法规和制度层面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社会信用建设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强化法律刚性约束。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我们将按照“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明确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基本尺度,推动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推进技术、数据、资源等重点领域市场统一,健全国家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坚决防范和纠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类行为,做大做强国内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提供有力支撑。
最后,我代表国务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乐际委员长和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国务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 肖捷 ] (2026-06-24 11:09:38)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统一、一开放”的基本要求和“六个着力”的重点任务,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抓好落实。这次联组会议专题询问聚焦突出问题,深入交流研讨。几位同志的询问抓住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关注。张国清副总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认真坦率回答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会后,请国务院认真研究处理审议和专题询问提出的意见建议,依法按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财经委要加强跟踪监督。
[ 中国人大网 ] (2026-06-24 11: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