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关于设置临时市场和临时摊点群的通告
密山:关于设置临时市场和临时摊点群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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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力经济稳步复苏,根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鸡西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妨碍城市交通,确保“干净、安全、有序”前提下,开放临时市场并在部分路段、区域允许临时占道经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三)经营时间:每周六、周日,早4时30分—中午12时。
(三)经营时间:每周六、周日,早4时30分—中午12时。
(一)经营地点:龙升街(龙升街与裕民路交叉口至龙升街与延寿路交叉口)段。
(一)经营地点:东安街(东安街与白山路交叉口至长明街与白山路交叉口)段。
(一)经营地点:东安街和平路段农商银行至家家乐超市。
(一)资格要求。经营食品的摊贩应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二)禁止行为。禁止制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禁止制售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禁止以生鲜乳为原料制售乳制品;禁止制售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禁止食品批发。
经营摊点如未在划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