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投诉不满意,要求市场局进行道歉
近日接到一起关于网购服装的消费投诉。诉求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服装,穿着两天后申请退货,但因已超过七天无理由退换时限,商家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消费者随后向属地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处理。
接诉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据商家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上门核查,发现该地址信息模糊,无法精准定位经营主体。现场走访周边商户,亦未能确认实际经营情况,暂无法与该商家取得有效联系。
消费者得知初步核查结果后,提出希望将涉事商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作人员现场解释,依据相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经法定流程,包括调查取证、信息核实及审批程序,无法当场办理,请消费者给予必要时间。消费者对该解释未能理解,期间多次拨打工作人员电话。因当时工作人员正处理其他现场公务,未能及时接听全部来电,后消费者反映工作人员挂断电话,并认为服务态度存在问题,要求工作人员就沟通方式向其道歉。
对此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在执法过程中务必注重沟通方式与服务态度。对于消费者反映的诉求,我局将持续跟进涉事商家核查工作,一旦查实失联或地址不符情形,将严格依法依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注意保留交易凭证,遇消费纠纷可先通过平台渠道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我们将不断提升执法温度与服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