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茶文化节和“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茶文化节和“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全力保障第34届信阳茶文化节和“五一”期间我县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经营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守法,加强价格自律。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全面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在经营场所或线上平台显著位置,真实、准确、醒目地标示商品品名、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与指导价。县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停车场等收费场所,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四、规范住宿行业价格行为。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业经营者,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销售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应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严禁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无正当理由退单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五、规范餐饮服务价格公示。餐饮经营者应以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商品实物、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标示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结算前须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如实列明消费项目、价格及总金额等信息。

六、落实责任,主动化解纠纷。各经营主体要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要高度重视消费者反映的价格问题,主动沟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自本提醒告诫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商超、餐饮住宿、旅游景区、停车场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票据、截图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