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各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通知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各经营主体年报公示的通知

2026年度年报报送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大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二、2026年度年报报送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基础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发起人认缴、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5.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资产状况信息

4.开设的网站/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

5. 联系方式信息

6.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报报送方式

1、线上报送的三种方式:    a、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数据填报—立即办理)  b、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sx.gsxt.gov.cn/index.html)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c、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scjgj.shanxi.gov.cn/),通过首页的“办事指南——年报信息填报”模块报送;

2、线下报送方式:

大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经营主体年报室,报送纸质年度报告或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手机线上年报。鼓励个体工商户选择线上方式报送年报。

五、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六、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3年度年报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