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西安市荣获陕西省专利奖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保护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和转化,根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西安市荣获陕西省专利奖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获奖专利的合法权利人,且专利权属清晰、法律状态稳定,无权属纠纷。
(二)申报单位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以信用陕西平台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未被列入清算程序、未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同一专利奖项目仅可申报一次奖励,不得重复申报。
三、奖励标准
依据《西安市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实施细则》(西市监发〔2025〕62号)第六条之第二款,对新荣获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的权利人,分别给予每项20万元、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逐级审核、集中报送的程序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流程规范、材料真实有效。
(二)申报材料
1.2026年西安市荣获陕西省专利奖奖励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3.陕西省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4.获奖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5.信用中国(陕西)信用报告;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电子材料为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全称+专利奖等级+奖励项目申报材料”。
(三)报送时限及流程
1.企事业单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辖区审核报送。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开发区分局,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汇总,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5月9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要求
1.获奖专利权利人为西安市区域内多家单位共有的,须以第一顺序权利人作为申报主体,不得多头申报。
2.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知识产权相关奖励。
3.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做好政策宣传、材料初审和汇总报送工作,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
附件下载:
附件3:各区县局、开发区分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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