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劳动节期间市场秩序价格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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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将至,消费市场迎来购销高峰,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旗各类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价格自律,恪守诚信经营底线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依法合理制定商品及服务价格。要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立足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不得借节日消费旺季随意涨价、哄抬价格,共同维护全旗节日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保障消费知情权
各经营者必须全面、规范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商品零售、餐饮住宿、交通物流、旅游休闲、商超百货等行业,要明确标示商品品名、规格、等级、价格、计价单位以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通过网络、外卖平台等渠道经营的,要在页面显著位置清晰公示价格及收费明细。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模糊标价、虚假标价。
三、严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守监管红线
全旗各经营者严禁实施以下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1.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3.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实施价格欺诈行为;
4. 餐饮行业强制消费、捆绑收费、不明码标价、事后加价,民宿、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擅自涨价;
5. 旅游景区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强制捆绑销售景区服务,不落实特殊群体门票优惠政策;
6. 停车场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收取停车费;
7. 利用节日消费高峰,采取短缺数量、抬高等级、以次充好等方式变相涨价;
8. 行业协会组织、引导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主动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立即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商品及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及时整改明码标价不规范、价格公示不清晰等问题,主动纠正各类不当价格行为。要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妥善处理消费纠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共同维护节日市场和谐稳定。
五、强化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劳动节期间,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民生商品、旅游服务、餐饮住宿、交通出行、节庆用品等重点领域的市场巡查和价格监管力度,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予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希望全旗各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鄂托克旗劳动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全旗群众和外来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心的节日。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编辑:宋艳飞
撰稿:林咏莲
核审:兰艳荣
终审:郭毅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