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公告
各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和登记代理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经营主体登记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精神,现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启用新规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6年5月1日起,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将正式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以下简称《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原《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等旧版文件同步废止,不再作为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材料。请各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和登记代理人在申请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时,严格按照2026年版《文书规范》《材料规范》提交登记、备案申请材料。
特此公告。
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监制:蒋文云、赵丽花、张登术
供稿:行政审批股
编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