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图读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图读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压实集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办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压实集市主办者主体责任。

《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应当签订入场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应当配备用于公平复核的计量器具,并摆放在显著便捷位置。鼓励集市主办者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将经营者计量违法行为予以公示;对计量失准拒不整改的经营者,可以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清退出集市。《办法》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得包庇、纵容。

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行为。

《办法》要求集市经营者应当正确、规范使用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单位,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应当定期送检。《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三是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办法》规定,集市主办者未建立集市计量管理制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进行处理;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应当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测量而未使用且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大宣传解读力度,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集贸市场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相关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确保集贸市场内计量准确、交易公平,坚决减少和杜绝“缺斤短两”现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市说新语

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海纳计量建了多个注册计量师、计量人员学习交流群,

如人满扫码无法进群时请加微信
18012676059邀请进群
(加好友时备注:单位+姓名+进计量师群)。
温馨提示
海纳计量承接智能计量研发项目
有需求联系田哥 18610813406
由于微信又悄悄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您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关注 海纳计量,将海纳计量【设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本号推送的内容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互联网是一个资源共享的生态圈,转载为了免费传播和分享,本号对转载内容真实性不予负责、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有问题联系 田哥18610813406 微信同号干计量我们是认真的。

海纳计量G座QQ群 640145128

海纳计量矩阵

 海纳计量

海纳计量科技

  海纳计量学堂

海纳计量bilibili号

海纳计量视频号

海纳计量微信小店

干计量我们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