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批)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案件。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苏仙区某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团”外卖平台开设网店展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涉嫌虚假信息。经查,当事人从事网络餐饮服务,为提高订餐流量,于2024年8月30日在某外卖平台开设“怪力熊美式汉堡(韩式炸鸡)”网店,展示的营业执照“郴州市苏仙区怪力熊汉堡店”处于注销状态,展示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系其委托他人通过修图软件伪造。当事人使用伪造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入网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兴县某小吃店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案
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永兴县某小吃店在饿了么平台网店销售的炸牛肉小串,配料实际上是鸭肉,存在掺杂掺假行为。经查,当事人以25元/包的价格购进主要配料为鸭肉的汼肉风味小串10包,经过简单加工油炸后冒充牛肉小串在其实体店内及其入网的平台网店销售,构成经营掺杂掺假食品的违法行为,违法货值金额738元,违法所得729.72元。永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苏仙区某中西餐厅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经营地址)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案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线下招牌为“正宗东北饺子馆”在美团、淘宝闪送、京东秒送等平台以“正宗东北饺子馆(湘南学院店)”名义经营,但平台公示地址已停业,实际出餐地址与公示地址不一致,且平台上传的证照信息未及时更新,存在网络餐饮经营信息公示不实问题。当事人构成入网提供餐饮服务公示经营地址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的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案例四
临武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武某奶茶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临武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检查中,对当事人在“某团”外卖平台入网奶茶店加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加工场所已启封使用的1袋“海融”牌樱花花瓣酱(净含量1kg)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保质期为12个月,截止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樱花花瓣酱制作饮品的行为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临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嘉禾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嘉禾县某酸奶店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嘉禾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当事人经营的酸奶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酸奶店操作间存有①64袋原味酸奶标注生产日期2025年12月29日、2026年2月5日,保质期28天;②6瓶“精爵士”纯牛奶(1瓶已开封使用)标注生产日期2025年9月16日,保质期180天;③1包女生红糖(已开封)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1月1日,保质期24个月;④1包免煮斑斓味冻粉风味固体饮料(已开封)标注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日,保质期:12个月;⑤1瓶“九零茶客”薄荷糖浆(已开封)标注生产日期2025年3月27日,保质期12个月。以上食品原料截止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2026年4月7日,嘉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共同守护全市人民 “舌尖上的安全”。
举报热线:12345/12315。
举报来信来函来访地址: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郴州市冲口路50号,邮编:423000),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