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严禁不正当竞争的提醒函

各景区、酒店、旅行社及相关旅游经营单位:
为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酒店星级(等级)不实、夸大宣传、过度美化不实照片诱导消费、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现就依法合规经营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规范宣传行为,杜绝虚假误导
1、严禁虚构、冒用、擅自使用星级、等级标识,不得使用“准五星”“超五星”“相当于五星”等易误导消费者的模糊表述。
2、严禁发布与实际不符的宣传信息,不得使用过度修图、网图冒充实景,不得虚假宣传房型、面积、景观、配套设施、距离景区路程等内容。
3、线上线下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做到图片与实景一致、描述与实际相符、承诺与服务匹配。
4、不得进行虚假价格促销、虚构优惠折扣、隐瞒消费项目、设置不合理消费陷阱。
二、严守经营底线,严禁商业贿赂
1、严禁以回扣、礼金、礼品、消费卡、宴请等任何形式进行商业贿赂,获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2、严禁导游、旅行社、平台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排名、刷单刷好评、恶意排挤同行。
3、严格遵守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原则,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
1、建立健全宣传内容审核机制,加强对线上店铺、自媒体、合作渠道发布信息的管理。
2、规范服务流程,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告知消费者服务内容和标准。
3、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不得推诿拖延、刁难游客。
欢迎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对发现的以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4-8129851。
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