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之于助贷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之于助贷

山雨欲来风满楼,本周基本每天都有平台或者金融机构的小伙伴喜提大礼包的消息,人数从斗地主,到掼蛋,到篮球,到足球,感觉马上快到广场舞了。今天它终于来了,而且还是罕见的八部门联合发文,该说的都说了很多了,今天挑几个点凑个热闹。
1-关于跳转问题:只能跳转到金融机构,不能加工完以API的形式给到金融。这个已经说了很久了,结果也如传闻所言。
2-关于区域问题:明确了区域限制,并要求制定区域认定标准,原来参与互联网贷款市场的的大量城农商和民营银行资金将要退出市场。
3-关于算法问题:算法在B端在底层,普通人怎么知道自己被算法过度营销了,好像缺乏很明确的监管和执行机制。
4-关于支付问题:很多人都有过以为自己付的款,后来发现自己是贷的款,这个应该是直指京东白条、花呗、借呗之类产品。
5-信息流投放:去年开始非金融机构在经营范围中增加“金融信息服务”的审核就已经收紧,从是否有资质到平台展示资质再到营销内容规范,原来助贷平台的信息流获客也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