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循环经济领域典型案例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循环经济领域典型案例(第二批)
基本案情
01 东海县可雷汽车配件经营部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案
经查,当事人无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相关资质。当事人无实体店,通过抖音平台账号发布报废机动车发动机销售视频,后添加当事人微信交易。经查,当事人共销售5台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当事人无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回收活动的行为,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合计52250元的行政处罚。
02 东海县桃林镇耐滚轮胎经营部误导消费者案
当事人收购二手轮胎后,打磨掉较远生产日期(如2020年),与近两年生产的轮胎混合存放、随机销售。消费者询问时,告知是近两年生产,实际打磨日期的轮胎年限较久。截至调查,当事人销售了200余条打磨日期的轮胎,另有24条被打包准备发货,被我局查扣未流入市场。当事人打磨日期隐瞒真实属性、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我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合计59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东海县桃林镇金指汽车配件经营部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案
经查,当事人无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相关资质。当事人无实体店,通过在淘宝和抖音平台开设网店寻找客源,添加个人微信,从事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配件的收购、销售。至案件调查终结共交易了10台报废汽车发动机和8台报废汽车变速箱。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合计70600元的行政处罚。
04 东海县桃林镇阿坤轮胎经营部欺诈消费者案
当事人无实体店,通过淘宝和个人微信的方式销售二手轮胎。当事人在微信聊天中承诺轮胎无伤无补、年份近年、行驶里程少,但实际轮胎有补丁、生产年份被修改、行驶里程不明,欺诈消费者。该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我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05 东海县桃林镇雪杰汽车配件经营部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案
当事人无实体店,通过抖音和淘宝店发布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和变速箱视频,然后添加客户微信交易。当事人曾因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回收活动于2024年11月13日被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上一案件调查终结后,当事人又销售了3台发动机和2台变速箱。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从重对当事人作出罚没合计8599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教育意义:

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合法主体、正规平台购买产品,警惕商家引导线下交易,维护好自身权益。警示相关市场主体,网络销售并非法外之地,二手轮胎、报废机动车配件经营必须主体合规、信息真实,严禁虚假宣传、篡改生产日期、无资质回收、销售货不对板商品。我局将始终维持高压态势,违法经营将被依法从严处罚,务必坚守诚信底线,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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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唐春芹
责编 |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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