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9月30日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全面禁“诱导”
2026年4月24日,央行、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2026年9月30日正式施行。

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多年来,首个覆盖全品类、全链条、统一框架的顶层监管制度,意味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迎来史上最严规范,夸大宣传、诱导借贷、直播乱荐股、支付平台乱导流等乱象,将被全面整治。

一、支付机构彻底禁贷:不许再“借钱”引流
《办法》明确划出红线: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这类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这直接叫停了多年来支付平台在收银台、付款页嵌入“借钱”“贷款”入口,用支付优惠诱导用户开通信贷的常见套路。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将推动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本源,实现支付与信贷、资管业务风险隔离,从源头减少用户被诱导过度借贷。
二、第三方平台:只能跳转,不许插手核心销售
今后,只有金融机构及依法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才能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无资质机构与个人一律禁止。
第三方平台必须遵守三大硬规:
1. 提供购买渠道时,必须跳转到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其他第三方;
2. 不得介入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额度测评、适当性评估等核心销售环节;
3. 不得转委托、超范围营销,金融机构不因委托免除责任。
同时,私募基金、场外衍生品,严禁面向不特定对象网络营销,也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推广。
三、诱导话术全面禁止:这些词不能再用
针对长期困扰用户的夸大宣传、误导营销,《办法》列出负面清单,这些表述一律禁用:
– 贷款类: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无成本
– 理财类:高收益、低风险,不得暗示保本、承诺收益
– 分期类:不得片面宣传首期优惠诱导消费
– 保险类:不得夸大责任与收益,不得简单类比存款、理财
此外,算法推荐不得诱导过度消费;营销短信、电话必须支持一键退订;弹窗广告必须一键关闭;组合金融产品不得默认勾选。
四、直播/短视频营销:无资质不许“荐股”
直播、短视频、公众号荐股、代客理财等乱象将被严格约束:
– 必须在金融机构自营账号开展;
– 营销人员必须是持牌从业人员并获授权;
– 金融机构负管理责任,全程留痕可回溯;
– 平台须核验资质,违规立即停更并上报。
五、无资质禁用“金融”“理财”等字样
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与信息服务资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APP、账号名称、商标中使用以下涉金融字样:
金融、融资、贷款、借钱、银行、交易所、资产管理、基金、理财、投资顾问、证券、期货、保险等。
同时,严禁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放贷、虚拟货币交易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营销便利。
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从“野蛮生长”进入全面合规时代。对消费者而言,更少诱导、更少套路、更透明安全;对行业而言,回归产品与服务本源,长期更健康稳健。
请转发提醒身边人:9月30日起,金融营销将大变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