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旅局公布旅游市场专项纠治典型案例


太原市文旅局公布旅游市场专项纠治典型案例

太原市文旅局公布旅游市场

专项纠治典型案例

案例一:导游服务活动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202575日,太原旅行社委派导游在提供导游服务中向游客售卖相关物品。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太原市文旅局对该旅行社出警告行政处罚,对该社委的导游作出罚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质量保证金

经查,太原某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也未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太原市文旅局于2026年3月19日对其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2025年6月20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太原某旅行社深圳分公司与游客签订《港澳旅游合同》。2025年6月25日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游客就行程中出现的问题向分公司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该旅行社分公司在明知游客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下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未按规定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建议使用中文全角标点也未及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反而注销了涉事分公司。其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及《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太原市文旅局对太原某旅行社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请广大旅游者在旅游时,选择合规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审慎甄别线路产品,理性消费,自觉抵制低价游,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警示全市旅行社、导游切莫触碰经营红线,依法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3日

分享
收藏
点赞 
在看
声明: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