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等八部门出手:虚拟货币网络营销被全面禁止!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这一新规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最引人注目的是,办法明确将“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列为非法金融活动,并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为其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底开始,所有为虚拟货币进行的网络推广、广告宣传、直播带货等营销行为都将被全面禁止。
新规核心要点解读
1. 营销主体资格严格限定
根据《办法》,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及其自营平台,以及受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可以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2. 虚拟货币营销被明确禁止
《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非法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交易、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等。
这一规定与今年2月央行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一脉相承,该通知已明确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3. 营销内容真实性要求严格
《办法》对营销内容提出了细致要求:必须真实准确、通俗易懂,不得使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特别禁止使用“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低利率”“无成本”等诱导性用语。
4. 直播营销需持证上岗
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获得金融机构授权同意。这意味着非金融机构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
5. 算法推荐不得诱导过度消费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开展网络营销的,不得设置诱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同时必须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行业影响与趋势分析
虚拟货币营销将彻底退出中国市场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虚拟货币在中国境内的网络营销将全面终结。近年来,尽管虚拟货币交易在中国境内被禁止,但仍有不少境外平台通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进行变相营销。新规实施后,这类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金融营销进入“持牌时代”
《办法》实施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将正式进入“持牌机构主导”的时代。未经许可的第三方平台和个人将无法开展相关营销活动,这有助于净化网络金融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
直播带货金融产品需规范
近年来,金融产品直播带货兴起,但乱象丛生。新规要求营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内容需经金融机构审核,这将有效遏制虚假宣传、误导销售等问题。
算法推荐需兼顾社会责任
算法推荐技术在金融营销中的应用需更加审慎。新规要求不得设置诱导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这体现了监管对技术伦理的重视,要求科技向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
新规在多方面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营销内容真实准确、禁止诱导性用语、规范算法推荐、保障用户选择权等。这些措施将有效减少金融消费纠纷。
合规建议与未来展望
对于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而言,当务之急是全面梳理现有营销活动,确保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重点包括:
1.清理虚拟货币相关营销:立即停止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网络营销活动
2.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建立总部统筹的营销内容审核机制
3.规范合作方管理: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营销人员的管理
4.优化算法模型:调整算法推荐策略,避免诱导过度消费
5.加强信息披露:确保营销内容与产品合同一致,关键信息清晰醒目
此次《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正从机构监管向行为监管深化,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拓展。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一新规将有力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新规实施后,网络上的金融营销信息将更加规范透明,投资决策将拥有更可靠的信息基础。但同时也需保持理性,任何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都需警惕,投资前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产品信息。
金融监管永远在路上,这次八部门联合出手,再次彰显了中国维护金融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