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关于“五一”假期期间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市场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五一”假期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坚守诚信底线
经营者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格价格自律,维护价格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保障消费知情权
各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齐全、标价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商品价格、服务收费如需调整,应提前公示,明确调整时间和幅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旅游景区及相关配套: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停车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落实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和分解收费项目,不得捆绑销售景区观光车、索道、缆车、游船、保险等费用。
(二)住宿行业:严格执行霞浦酒店“一年一定价、全年不涨价”相关政策,提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和线上预订平台公示住宿价格、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在入住前与游客明确价格、服务内容等事项,不得存在隐性消费;禁止随意涨价,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误导诱骗消费者,不得在消费者预订后临时加价,不得通过缩短结算起止时间等方式变相提高客房价格。
(三)餐饮行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清晰标明菜品名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严禁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餐具费、服务费等未标明费用,不得出现同一菜品“两套价格”、低标高结等行为,坚决杜绝“天价菜单”“阴阳菜单”。
(四)停车场收费:各类停车场经营者经备案取得经营主体资格后,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免费时间等规定内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必须严格落实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
三、强化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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