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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措施
山东完善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措施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公告,进一步完善山东省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措施。
零售市场参考价格: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市场运行费用分摊计算按日计算,不再按月进行清算。新计算方法,能够更好的体现“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
增加高风险用户标记:三类高风险用户,实施清单管理,并定期公布相关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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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用户(上一自然年度用电量0.5亿千瓦时以下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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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供电终端用户告知:“非电网供电主体”作为特殊供电形式,放弃“勾选价格封顶选项”和参加绿电交易时,应事前获得其服务的全部“终端用户”授权。
放弃封顶措施加强:拟放弃“勾选价格封顶选项”的用户,需通过山东交易平台提交《自愿放弃价格封顶保障知情书》(模板见附件),企业法人代表需现场接受全省统一组织的价格政策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