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已死?中国品牌营销的"伪创意"泛滥真相(上)
从去年到今年,无论乘坐航班还是到城市繁华中心,笔者都刻意开始关注身边的广告——有人在镜头前傻笑着举起一瓶饮料,有人对着屏幕用力喊”买它买它买它”,有人用一个生硬的剧情反转把你骗到最后五秒,只为塞给你一句毫无逻辑的品牌口号。电梯里,那个”销量全国第一”的广告已经轰炸了你整整两年,却从未告诉你,它凭什么第一,又第一在哪里。朋友圈里,一个美妆品牌发布了新季大片,AI生成的皮肤光滑得像塑料,背景是任何品牌都可以借用的梦幻花园——精美,冰冷,毫无记忆点。
这是一个内容爆炸的时代,也是一个创意贫血的时代。
我们被海量的“营销内容”彻底包围,却内心却越来越少被真正打动。消费者的感受正在悄悄发生一种微妙的变化:不是愤怒,而是麻木。不是排斥,而是过滤。大脑已经进化出一套自动防御系统,对那些熟悉的套路、重复的刺激、空洞的口号,一律执行静默屏蔽。品牌花了更多的钱,消费者记住的却更少了。
这不是预算的问题,也不是媒介的问题。这是创意的问题——准确地说,是大量伪装成创意的”套路”正在系统性地取代真正的创意。
真正的创意,是”旧元素的新组合”所产生的化学反应。它需要对产品的深度理解,对人性的精准洞察,以及一个巧妙的”翻译”过程,将枯燥的商业逻辑转化为让人会心一笑的概念。而我们今天遍地可见的,是另一种东西:它有创意的外壳——精美的画面、流畅的剪辑、朗朗上口的旋律——却没有创意的灵魂。它是套路的机械复制,是思考的系统性缺席,是行业在算法压力、短期主义和技术滥用三重夹击下,主动选择的一条捷径。
笔者希望通过这一篇文章,回答一个思考了很久、但是却不得不面对的更加严峻和残酷的现实问题——为什么是中国?为什么是现在?这场创意的集体退化,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希望文章能够为您带来不一样的思考——如果你现在没时间阅读,可以先关注我们,不要错过更多精彩。
什么是真正的创意?
笔者曾经在地产广告最盛行的年代,在某大学和广告方向研究生们做交流,当笔者将收集到的广告都隐藏了原有的品牌标识之后,几乎没有人能够辨识这支广告是属于哪一个地产公司的哪一个项目,更令人咋舌的是,去掉了品牌标识的广告就再也看不出任何创意,似乎表达都大同小异,没有明显的区别。
许多年过去之后,这种现象更是愈演愈烈,今天的街头巷尾,到处都是明星代言的广告,但是一旦将广告上的标志去掉,恐怕不仅不知道这是什么品牌的广告,更是无从谈起“创意”何在?不禁哀叹,”创意”这两个字,在中国营销行业已经贬值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
当这个行业的从业群体人人都以为自己在做“创意”的时候,”创意”这个词就已经死了。所以,在批评之前,我们需要回到源头,搞清楚一件事:创意这个词,本来是什么意思?
从创意大师詹姆斯·韦伯·扬说起
还尚在宁波为卷烟厂服务的时候,笔者就始终随着携带一本薄薄的小书——由美国广告教父詹姆斯·韦伯·扬于1940年代写称的《创意的生成》(A Technique for Producing Ideas)。这本书出版八十多年,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至今仍是全球广告人公认的”创意圣经”。韦伯·扬在书中给创意下了一个被后世反复引用的定义:
“创意,就是旧元素的新组合。“

这句话看起来简单,但大多数人只记住了前半句,忽略了后半句的关键条件。韦伯·扬紧接着写道:要将旧元素构建成新组合,依赖于一项核心能力——能洞悉不同事物之间的相关性。也就是说,“组合”不是随机拼接,而是发现那些别人看不见的内在联系。
他提出了创意生成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创意本质上是旧元素的新组合;第二,这种组合的能力,取决于你对这些元素的积累程度——你储存的素材越丰富,大脑的”模式识别机器”就越有可能产生有意义的连接。
韦伯·扬的深刻之处在于,他没有把创意神秘化。创意不是灵光一闪的天赋异禀,而是一个可以通过训练获得的能力——前提是你必须拥有足够的信息输入和足够深度的思考。这恰恰是今天被大多数从业者跳过的步骤。
大卫·麦肯兹·奥格威的实用主义
与韦伯·扬同时代的另一位广告巨匠大卫·奥格威,从另一个角度定义了创意的价值尺度。奥格威被称为“广告教皇”,他创办的奥美广告一度是全球最大的广告公司。奥格威有一句被行业奉为圭臬的名言:
“我们的行业就是创意。”

但奥格威所说的创意,绝不是天马行空的炫技。他在《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中反复强调一个核心观点:广告不是艺术形式,而是销售信息的媒介。一个真正好的创意,必须建立在对产品的深入研究之上。他说过一句更直白的话:
“你最重要的工作是决定你要怎样来说明产品,你能给消费者承诺什么好处。“
这意味着,在奥格威的框架里,创意的起点永远是产品本身——它的独特卖点是什么?它解决的真正问题是什么?创意的终点永远是消费者——我怎样说,才能让他不仅理解,而且被打动?
奥格威的创意观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产品理解就没有创意。
威廉·伯恩巴克的ROI:创意的三个硬指标
如果说韦伯·扬定义了创意的方法论,奥格威定义了创意的务实路线,那么威廉·伯恩巴克则给出了创意的质量标准。
伯恩巴克是DDB广告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他提出了著名的ROI理论,指出一个真正有效的广告创意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相关性(Relevance)——创意必须与产品、消费者、品牌紧密相关,不是自说自话,更不是为了搞笑而搞笑。一个和产品毫无关系的段子,即使再有趣,也不是创意,而是噪音。
原创性(Originality)——创意必须是新的。不是指前所未见的全新发明,而是韦伯·扬所说的”旧元素的新组合”——用一种别人没想到过的方式,把熟悉的东西重新呈现出来。它的检验标准很简单:把这个创意换个品牌,它还能成立吗?如果不能,那就是有原创性的;如果换个品牌标识依然成立,那就是模板。
震撼性(Impact)——创意必须能在瞬间击中人心,引发情感或认知上的强烈反应。不是靠音量取胜的噪音式震撼,而是让人停下来、想一想、会心一笑或心里一震的那种力量。
ROI理论的价值在于,它把”创意好坏”从一种主观感受,变成了一组可操作的评判指标。一个广告创意,缺少了相关性,就是空洞的花架子;缺少了原创性,就是批量复制的工业品;缺少了震撼性,就是无人问津的平庸物。三者缺一不可。
真创意的DNA:五个不可妥协的基因
对于杨的《创意的生成》,以及奥格威的各种著作和伯恩巴克的智慧,笔者始终奉为圭臬,时时翻阅,每一次都有全新收益,经典总是能够历久弥新,让我们可以发现真正的”创意DNA”:
第一,根源性。 真正的创意必须扎根于产品事实和人性真相。它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产品的独特价值(USP)和消费者的真实动机(Insight)中生长出来的。一棵树没有根,就只是一根木棍;一个创意没有根源,就只是一句口号。
第二,转译力。 这是韦伯·扬所说的”洞悉相关性”的体现——把”技术语言”翻译成”生活语言”,把”功能参数”翻译成”使用场景”,把”产品卖点”翻译成”情感共鸣”。这个翻译过程,是创意人最核心的专业能力,也是区别真伪创意的分水岭。
第三,独特性。 真正的创意带有强烈的品牌专属印记。换个品牌,这个创意就不成立。可口可乐的”分享一瓶可乐”不能套用在百事可乐上,因为它的灵魂是可口可乐所构建的那种”快乐”的文化联想。而伪创意的最大特征恰恰是——换个品牌标识,一切照旧。
第四,共鸣感。 好的创意让消费者产生一种”这就是我想说的”或”这正是我需要的”的直觉反应。它不是品牌在对消费者喊话,而是品牌在跟消费者对话——平视的、理解的、甚至带着一点幽默和善意。
第五,资产性。 这是奥格威的遗产——真正好的创意能够沉淀为品牌资产,越用越值钱,具有复利效应。Nike的”Just Do It”从1988年用到现在,将近四十年,依然是全球最具辨识度的品牌主张之一。而大多数伪创意,热度一过就成了电子垃圾。
现在,我们有了评判的尺子。当你在电梯里、手机上、朋友圈里看到一则营销内容时,问自己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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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有没有扎根于产品真实价值,还是只靠空洞的头衔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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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否完成了一次巧妙的”转译”,还是只把参数和卖点原样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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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品牌标识换掉,这个创意还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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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让你觉得被理解了,还是被教育、被操控、被噪音轰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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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再看,它还有价值吗,还是已经过时到令人尴尬?
这五个诘问,后面每一章都会用到。因为只有标准先行,后面的诊断才不会沦为个人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