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切实维护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的提醒告诫书


关于“五一”期间切实维护市场安全稳定有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有序,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向全区餐饮服务、旅游景区、酒店住宿、药械经营使用等行业领域市场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食品安全方面提醒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旅游景区景点、高速服务区、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自查。

二、规范许可信息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做到亮证经营。要在醒目位置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证照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两个责任”公示,做好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等相关信息公开公示。
三、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进行健康晨检,严禁带病上岗。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制作食物和配餐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手部卫生。
四、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严格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主体责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
五、严控加工过程安全。加工烹饪过程做到生熟分开,冰箱食品加膜加盖存放。制作冷食生食做到专人、专间、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配备与保障能力相适应的餐用具洗消和保洁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禁止提供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留存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六、严格留样制度。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好食品留样并做好记录。
七、制止餐饮浪费。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张贴或放置反食品浪费标签标识,做好“文明就餐”引导,严禁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倡导和提醒就餐人员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用药用械安全方面提醒

一、依法依规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生产经营。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等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二、严把购进关口。要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制度,购销药品要严格落实计算机系统管理要求,数据要真实、完整,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回收药品。
三、规范储存陈列。对营业场所、阴凉区(柜)、冷藏设备温湿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满足药品说明书标示的储存温度要求;药品的陈列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四、强化药学服务。要保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职,全面做好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等工作;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理性消费;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销售台账;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严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先售药再补开处方、开架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严把含麻黄碱类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关。
五、规范网络销售。要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实际经营地址等应当与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无实体门店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药品;不得在第三方平台的网站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和平台商家店铺主页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通过执业药师审核前,处方药销售页面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不得在网络上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政策法规明确禁止和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
六、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提醒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节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运行记录是否齐全。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加强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在节前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设备在节日期间安全运行。
三、加强现场安全防护。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现场安全通道畅通。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制定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安排好应急值守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异常情况,请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规范价格行为方面提醒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商超、酒店、餐饮、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行为。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按照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等要求标示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金额及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诱骗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违背真实意愿交易,不得模糊标价,不得低标高结、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
三、切实维护价格秩序稳定。不得借节假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全区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五一”期间市场稳定有序。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ND
编辑:刘新慧
一审:田燕飞
二审:刘芬、杨志勇
三审:刘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