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礼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礼县市场监管
原标题:曝光!礼县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典型案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压紧压实入网餐饮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礼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现将2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
案件名称:礼县城关镇某早餐店食品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礼县城关镇某早餐店时发现2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但仍在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一
基本案情:2026年4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礼县城关镇某早餐店时发现2名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但仍在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案件名称: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加工经营场所存放过期食品原料(预包装食材)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时发现: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经营场所存放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预包装食材)。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货值103元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典型案例二
案件名称: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加工经营场所存放过期食品原料(预包装食材)案
基本案情: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时发现: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经营场所存放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预包装食材)。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货值103元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2026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检查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时发现:礼县城关镇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加工经营场所存放有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预包装食材)。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货值103元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