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起,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全面规范:这些红线不得触碰

01 八部门联合出手,行业迎来最强监管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所有涉及金融产品互联网营销的机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小贷、支付、助贷、融资租赁等——将在5个月后全面纳入统一监管。
“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这一次是动真格的。

02 这些红线,踩一条就违法
一、资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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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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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须接受金融机构依法委托,不得超出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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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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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转接渠道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不得跳转至其他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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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购买环节前须显著提醒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
二、内容禁区(明确禁止)
三、行为禁区(明确禁止)
四、合作禁区(明确禁止)
03 谁最受伤?助贷、融资租赁、支付平台无一幸免
对互联网平台而言:过去依赖金融产品营销分润的商业模式面临重构。平台只能做纯粹的流量分发和信息展示,所有销售环节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互动咨询也被明令禁止。
对持牌金融机构而言:营销话语体系须全面重构,所有对外宣传材料须重新审核,审核权限须上收至总部。
对助贷、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而言:
这是本轮监管受影响最大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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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核心话术被明确禁止 -
依赖互联网平台买流量、引流的获客渠道将受到明显冲击 -
在网站、APP、账号名称中使用”贷款””融资”等字样须取得相应资质 -
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合作的边界被划定,模糊地带不再有操作空间
同时,这也是行业洗牌的契机。
合规经营的机构将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依赖话术优势和渠道擦边的机构将加速出局。
04 5个月够不够?助贷机构的自救指南
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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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办法》逐项排查现有营销话术、宣传物料、合作渠道 -
梳理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关系,评估合规风险 -
核查公司网站、APP、账号名称是否涉及”贷款””融资”等字样,评估资质问题 -
启动整改,确保9月30日前达到监管要求
中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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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获客体系,减少对单一互联网渠道的依赖 -
建立合规审核机制,所有对外内容须经总部审批 -
重新定义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的关系边界,回归服务本位
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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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用价值而非话术获取客户 -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打造成核心竞争力 -
持续关注监管动态,及时调整业务模式
05 合规,才是唯一的出路
从助贷新规到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监管的逻辑愈发清晰——金融不是噱头,营销不是忽悠,服务创造价值,合规行稳致远。
未来能活下来的机构,一定是那些真正能为客户解决问题、真正合规经营、真正创造价值的机构。
9月30日倒计时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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