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和使用 电动自行车的温馨提示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购买和使用 电动自行车的温馨提示

广大消费者:

电动自行车是广大人民群众短途出行、日常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为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电动自行车选购与使用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安全温馨提示。

一、合规选购  守住安全第一道关口

1. 认准正规门店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售后完善的正规商家购车,主动索要正规发票,购车后及时前往交管部门完成登记上牌。

2. 核验认证资质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CCC强制性产品认证,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cnca.cn/)查询证书的有效性。购车时仔细查看车辆的铭牌、合格证,核对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商、电池类型等信息是否与实物一致,确保车辆符合“新国标”(GB17761-2024)标准。

3. 拒绝改装拼装车辆

坚决不购买私自改动电路、更换大容量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的非标车辆,切勿私自加装遮阳伞、防雨篷等违规配件,此类车辆隐患重重,上路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4. 重视电池品质

目前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为铅酸电池、锂电池两种。选购时核对电池标称电压与车辆合格证参数一致,优先选用带有欠压、过流、短路保护功能的合格电池。

5. 妥善留存购车凭证

保管好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原装充电器、使用说明书等全套资料,遇到质量问题、消费纠纷时,凭凭证依法合理维权。

二、规范使用  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1. 按规操作使用车辆

使用前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规范骑行、保养车辆,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车辆电路、电池等核心零部件。

2. 使用原装专用充电器

充电务必使用原厂配套充电器,禁止混用不同型号、不同规格的充电器,避免参数不符引发车辆自燃、起火事故。

3. 严守充电停放规定

严禁在楼道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坚决杜绝飞线充电、电瓶入户、人车同屋充电;

充电全程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优先选择小区集中充电桩规范充电。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日常定期自查车辆状态,发现电池鼓包、漏液、线路老化、充电器异常发热等问题,立即停止使用。更换配件请选择原厂合规产品,不使用三无劣质配件。

5. 文明骑行遵守交规

骑行电动自行车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载人、随意变道、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安全第一。

三、主动监督  依法理性维护权益

市民如发现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存在销售三无车辆、旧国标(GB17761-2018)车辆、不合格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在此呼吁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做到合规购车、安全用车、文明骑行,携手共建平安、有序、文明的建湖出行环境!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编辑:消保科、质量科

校对:顾佳琪

审核:朱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