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帮助守牢养老钱袋子
2026年4月,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系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部门规章,将于2026年9月30日实施。针对养老金融领域,《办法》对遏制营销乱象、保护老年群体养老积蓄具有里程碑意义。
出台背景:
养老金融网络营销乱象亟待整治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3.2亿,养老金融需求旺盛。网络营销成为主渠道,但乱象频发:
虚假宣传:夸大收益、隐瞒风险,诱导老年人购买。
无资质营销:非持牌机构非法集资,自媒体违规推介。
算法精准收割:向老年人推送高风险产品,适当性管理失效。
责任模糊:维权举证难,超70%的养老金融投诉因举证不足失败。
核心要义:
全链条监管,直击痛点
《办法》39条,覆盖资质、内容、行为、责任、监管全环节:
资质管理:仅持牌金融机构可开展营销,严禁无资质主体使用“养老金融”等字样。
内容严控:禁止保本承诺、诱导用语,必须清晰披露风险、费用等关键信息。
行为规范:禁止算法向老年人精准推送高风险产品;落实销售可回溯管理(记录留存≥5年);禁止默认勾选、强制捆绑。
压实责任:金融机构负主体责任,平台履行审核监测职责,八部门协同监管,畅通投诉渠道。
深远影响:
护航普惠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
重塑生态:打击违规营销,推动行业从“流量至上”转向“品质为王”。
强化权益保护:禁止误导与算法收割,可回溯管理便于维权,守住养老钱袋子。
推动普惠转型:引导机构开发低门槛、稳健、低费率的养老产品,优化适老服务。
补齐监管短板: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国普惠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既是对数字时代养老金融营销乱象的精准整治,也是对金融为民初心的坚守。未来,需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平台履职尽责、监管协同发力、消费者提升意识,多方合力推动普惠养老金融规范健康发展,让每一份养老积蓄都安全稳健,让亿万民众共享养老保障发展成果。
编辑 | 郭贵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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