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 |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及旅游旺季期间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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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五一”假期临近,为维护节日及旅游旺季期间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商业道德,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
2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3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诱导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4
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5
景区门票、交通运输、停车场等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价格公示制度,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或捆绑销售,严禁设立“园中园”变相涨价。
6
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7
各相关行业经营者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积极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实施价格违法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