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酒类产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酒类产品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酒、掺假掺杂、假冒侵权、虚假营销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酒等违法线索。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酒类产品;在黑窝点、黑作坊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销售假酒;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包装材料,为制假售假提供便利;醇基液体燃料管理不规范、未标注警示标识、与散装白酒混存混放易造成误饮中毒等行为。

(二)掺假掺杂等违法线索。以食用酒精勾兑冒充固态法白酒、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行为。

(三)“两超一非”等违法线索。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四)假冒侵权等违法线索。侵犯酒类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标识;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

(五)虚假商业营销等违法线索。在酒类营销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对酒类产品成分、年份、等级、品质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行为。

(六)其他违法违规线索。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签虚假、“特供酒”“光瓶酒”“开盖酒”等假冒伪劣酒类;散装酒未按规定标注信息、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网络平台、直播带货销售问题酒类、展示信息与标签不符;餐饮单位采购、使用假冒伪劣酒类等行为。

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123150913-2060315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信函举报:来信请寄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714000,信封上请注明“酒类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现场举报:渭南市临渭区杜化路中段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部举报:企业内部知情人通过注册登录“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网址:https://spjb.samr.gov.cn/#/homePage)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四、有关事项

反映内容应具体详实,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企业、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和地址、入驻的网络餐饮平台、违法事实描述,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置。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收到的线索将严格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法予以查处。

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