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景区、餐饮住宿、商超百货、停车服务、文创特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价格秩序,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助力我市假日经济提质增效,结合萍乡武功山等景区旅游消费特点,现就“五一”假期市场价格行为,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坚守法治底线,落实主体责任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明码标价,做到公开透明
各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依法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销售商品需清晰标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相关信息;提供服务需明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需在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公示价格信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需明确标明交易条件及对应价格。
聚焦重点行业,严防价格欺诈
1. 商超百货、文创商店、特产及纪念品经营户:开展促销活动时,需清晰醒目标示促销规则、优惠期限、原价与现价等信息,严禁利用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误导性手段诱骗消费者,杜绝低标高结、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确保价格真实可信。
2. 住宿、餐饮、娱乐行业经营者: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各类服务价格,节日期间价格如有调整,应提前公示,不得以“时价”等模糊表述规避明码标价义务。以预收款方式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需严格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严禁单方面毁约提价;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利息及消费者必要合理费用。严禁出现“低价引流、到店加价”“强制捆绑消费”等违规行为,不得在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涨价。
3. 旅游景区及配套服务经营者:武功山等景区及周边经营者,需在售票处、入口处、服务台等显著位置张贴收费公示牌,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配套服务(索道、观光车、导游讲解等),需按公示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景区周边餐饮、零售、停车等配套经营者,需规范明码标价,杜绝哄抬价格、宰客等行为。
4. 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段等信息,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长,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五一”假期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聚焦武功山等重点景区、繁华商圈、餐饮住宿集中区域等重点场所,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及时受理消费者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线索,请妥善保存票据、凭证、截图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快速处置、及时回应,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价竞科
一审:尹菊萍
二审:彭玉英
三审:刘力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