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一)

甘肃聚智竟创网络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
经本局调查确认,甘肃聚智竟创网络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名单见附件48户)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构成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本局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给予上述企业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以上决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上述企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听证权,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8号
联系电话:0932-6966127
附件:拟列入吊销经营主体名单(48户)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供稿|信用监管股
编辑|王润煜
审核(保密审核)|孙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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