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日市场价格及虚假宣传行为提醒告诫书


“五一”节日市场价格及虚假宣传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价格自律意识,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准确标注商品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规格型号等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应当清晰公示,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三、严禁虚假宣传行为

  (一)严禁对商品的服务性能、质量、功效、产地、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夸大表述。

  (二)严禁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编造好评、误导性宣传。

  (三)严禁虚假促销、隐瞒消费条件,以虚假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重点行业经营要求

  (一) 餐饮住宿行业:合理制定菜品、客房价格,明码标价、清晰公示,不得随意涨价、价外加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消费等不合理条款,保证线上线下价格一致。

  (二) 旅游景区行业: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落实门票减免、优惠等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商品及服务价格要规范公示。

  (三)商贸流通行业: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等要保障粮油、肉禽蛋菜、水果等民生商品供应,稳定价格,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哄抬物价行为。

  (四)交通物流行业:客运、网约车、物流快递等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公示收费标准,不得乱加价、乱收费。

  (五)娱乐休闲行业:影院、游乐场、健身场所等要规范服务收费,明确标价,不得变相涨价、违规收费。

  五、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全面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妥善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来源: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桂芳
初审:尹超群 邓艳平

复审:刘占龙 黄淑平   钟 源

终审:孙国财 张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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