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广西电力市场风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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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防范广西电力市场风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能电力〔2026〕185号)。
主要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严格防范市场风险: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将加强供需及价格走势研判,完善风险预警与处置机制。各经营主体需增强风险意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2.鼓励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支持合同双方在自主自愿原则下,就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年度合同进行协商调整,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3.稳妥实施“平价”售电服务:在进入保底售电前,鼓励售电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参与阶段性“平价”售电服务。
4.优化合同履约管理:将研究优化合同履约风险评估模型,合理设置履约保函额度,修订相关担保制度,确保风险持续可控。
5.规范执行保底售电政策:如售电公司无法履约,将严格依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执行保底售电及退出程序。
详情如下:



信息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祖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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