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净化线上餐饮经营环境,区市场监管局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整治无证经营、资质冒用、“幽灵外卖”等违法乱象,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健康,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经营秩序。现集中发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引导辖区餐饮经营主体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坚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一、松江区广富林街道某餐饮店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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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4月,广富林所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通过“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系统”联网核验发现,该餐饮店的2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已经过期,但向执法人员出示的纸质健康证明却还在有效期内,系当事人擅自对发证日期进行了涂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调整无证人员工作岗位,督促相关人员限期完成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明。
本案中,涉事餐饮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康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后,该店未按规定组织健康体检,擅自涂改健康证明发证日期,违规安排相关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作业,极易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风险,严重危害群众饮食健康安全。本案的查处,督促经营主体立行立改,完善人员健康管控机制。同时有效震慑餐饮行业同类违法行为,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守法经营意识,以个案整治强化警示效应,全面规范辖区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秩序,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松江区佘山镇某饮食店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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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4月1日,佘山所执法干部开展网络餐饮线上巡查时,发现辖区某外卖平台入驻餐饮单位“某排骨饭”存在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嫌疑。在与辖区内外卖骑手确认实际配送地址后,执法人员当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该店实际经营者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某饮食店,但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某保健按摩服务部,属于入网食品经营者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当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本案是依托外卖骑手社会共治、精准打击网络餐饮证照违法的典型案例。执法人员线上巡查发现商户证照公示异常后,联动外卖骑手核实实际配送地址,迅速落地现场核查,查实商户冒用非餐饮类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虚构入网资质的违法行为。外卖骑手身处配送一线,人熟地熟,是网络餐饮监管的重要前哨力量。本次查处充分发挥骑手共治优势,有效破解线上店铺线下经营隐蔽、点位难锁定的监管痛点。同时也警示入网商户须严格如实公示证照信息,坚守合法经营底线。监管部门也将持续深化骑手共治模式,强化线上线下联动,从严整治网络餐饮虚假资质乱象,筑牢食安防线。

三、松江区方松街道A餐饮公司出借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松江区方松街道B餐饮店涉嫌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和更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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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3月30日,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B餐饮店在同一网络餐饮平台同时开设两家网络店铺,其中一家公示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与当事人持有的证照不一致。经核查,B餐饮店为一餐饮档口,违规使用该档口出租人A餐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至外卖平台,用于网店经营的资质审核及商家资质信息公示,以此完成线上开店流程并开展外卖经营。A餐饮公司默许他人使用其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B餐饮店的行为涉嫌违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本案A餐饮公司为方便租户开设多家网络餐饮店铺,违规出借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B餐饮店未按要求公示真实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两种行为均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扰乱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与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本案通过现场监督检查与依法立案调查,压实餐饮经营者持证经营主体责任。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严禁出租、出借、冒用证照,严格履行信息公示更新义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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