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一个和谐、诚信、规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守法诚信经营。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线上平台商品服务详情页面,清晰、准确地公示商品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计价方式。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价格行为。
(一)各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米面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发热感冒、跌打损伤类等药品的供应保障,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哄抬物价,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价、虚假优惠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的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时令菜品、鲜活产品等,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以重量计价的,应明确标示“克”或“斤”等具体计量单位,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反向抹零”“天价消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各酒店宾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和网络预订平台做好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毁约或者擅自提价。有偿提供客房用品、洗涤、订票、餐饮、停车以及休闲娱乐项目等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四)各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门票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景区入口、售票窗口及电子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依法落实对老年人、学生、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
(五)各交通运输及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机场、铁路、公交等交通运输单位应严格落实票价公示制度,确保票价执行与公示标准一致。各停车场经营者须明确标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长等信息,严禁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典型案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相关经营者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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