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信息公告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信息公告

(2026年第2号)



攀枝花市市场监管系统根据2026年1-2月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全市公众扫码点选意见征集结果,于2026年3月对点选排名靠前的食品品种、抽样场所和检验项目组织开展监督抽检。
抽检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小米、紫米)、调味品(酱油、食醋、食用盐)、食用油(菜籽油)、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乳制品(全脂乳粉、调制乳粉、调制乳、灭菌乳)、方便食品(芝麻糊、燕麦片)、蜂产品(蜂蜜)、速冻食品(肥牛切片)、特殊膳食食品(益生菌营养米乳、烤橘子梨膏)、茶叶及相关制品(绿茶)、糖果制品(糖果、果冻)、餐饮食品(自制豆浆、自制奶茶、自制油条、自制馒头、自制包子、自制酱卤肉制品、自制油炸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土豆、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苹果、梨、香蕉、鲫鱼、罗非鱼、三角峰、猪肉、牛肉、鸡肉、鸡蛋)等13大类79批次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样场所涉及超市、农贸市场、母婴用品店、药店、批发店、卤菜店、专卖店、生鲜店、干杂店、餐饮店(含网络餐饮)等,检验项目见附件1。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经营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反映。
特别提示:凡断章取义、不科学、不专业、不实事求是解读或传播监督抽检信息,因不良企图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字可下载相应文件)
附件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6年第2号).xls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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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食品抽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