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假期安全用药温馨提示
为切实保障“五一”假期广大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防范各类用药风险,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如下温馨提示。
一、购药渠道需正规。消费者购买药品,务必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切勿通过无资质个人、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直播等非法渠道购药。通过网络购药时,要认真核验平台及商家公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警惕虚假宣传和非法售药陷阱,坚决不购买来源不明、资质不全的药品,从源头防范假药、劣药流入。
二、产品属性需辨明。购买药品时,要认准“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清晰区分药品和保健食品的功能定位。保健食品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切勿轻信夸大、虚假广告宣传,不盲目跟风、不过度消费,避免因混淆产品属性造成经济损失,更防止延误病情、影响健康。
三、用药细节需看清。购药时检查药品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是否完整清晰,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谨慎购买,过期药品严禁使用。用药时务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重点关注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注意事项、有效期及贮藏条件等核心信息,严格遵照药品说明书或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和储存药品。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使用。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购药前请仔细核对药品相关信息。
四、应急药品需备好。假期出行期间,受天气变化、饮食差异、旅途劳累等影响,易出现感冒、肠胃不适、晕车、过敏等情况。建议广大消费者根据自身及家人状况,提前备好感冒退烧、助消化、晕车、抗过敏等常用药品,以及创可贴、碘伏等外用护理用品;有老人、儿童的家庭可针对性配备专属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
五、用药禁忌需谨记。服药期间务必严守用药禁忌,服用头孢类、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奥硝唑等)抗菌药物期间及停药后7日内,严禁饮酒及食用含酒精的食品、饮料,以免引发双硫仑样反应,出现面部潮红、头痛眩晕、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乃至休克等严重症状。所有服药人员均应远离酒类饮品,时刻守护自身生命健康安全。
节日期间,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市民群众用药安全。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违法售药线索,可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