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一批)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第一批)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026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要求,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非法“会议式营销”(以下简称“会销”),切实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个体经营者虚假宣传案

2025年12月,东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某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以“会销”形式面向老年人推销普通食品“藏秘贡酒”,在宣传视频中多次引用疾病名称、医疗用语等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老年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0000元罚款。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迫切心理,虚假宣传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本案的查办有力震慑了不法商家,切实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康管理中心虚假宣传案

2025年12月,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健康管理中心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面向老年人的“会销”活动中,通过PPT夸大宣传店内体验的医疗器械功效,宣称产品可预防、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高发疾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东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10000元罚款。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将医疗器械包装成“治病神器”,明显超出产品注册证载明的功效,严重侵害辨识能力较弱的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办警示医疗器械经营者,必须严格依据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载明的功效开展宣传,禁止功能夸大。

案例三: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部虚假宣传案

2025年11月,西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某商贸部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播放视频的形式,宣称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可稳定高血压、改善糖尿病并发症、防癌治癌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740元、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界限,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病”“防癌”“替代药物”等功效,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超出实际需求的保健食品。本案的查办有力打击了上述违法行为,并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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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反不正当竞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