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多未必最好!网红营销效果的科学指南”
一项研究发表于《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期刊上的元分析研究汇总了135项实验,涵盖超过44000名消费者。分析结果表明,社交媒体影响者能够显著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和购买意愿。不过,研究同时指出,影响者的粉丝规模对营销效果的作用机制,比许多营销人员原本预期的更加复杂和出人意料。

研究人员以“社交媒体影响者”“影响者营销”“影响者代言”等为关键词,对九个主流学术数据库进行了系统检索。检索工作截至2024年7月,最初共获取2075篇相关论文。随后,研究者进一步收紧筛选标准,仅保留实验研究,也就是通过人为控制条件来检验因果关系的研究设计。入选研究必须包含对比条件,即将社交媒体影响者代言与其他形式进行比较,例如名人代言、虚拟影响者、品牌自有社交媒体内容,或完全没有代言的情况。
在这一系列筛选之后,最终纳入71篇论文,涵盖135个独立实验和571个效应量。所谓效应量,是用来衡量不同条件之间差异大小的统计指标。研究人员将这些效应量统一转换为相关系数,并对测量误差进行了校正。同时,他们还对“发表偏倚”进行了检验,即显著或正向结果更容易被发表的现象。结果显示,在本研究数据中,这一问题并不显著。
为了深入理解网红如何影响消费者行为,研究人员采用了元分析结构方程模型。这种方法可以系统分析影响路径:从消费者对网红的信任感和吸引力认知出发,逐步影响其对广告和品牌的态度,最终体现在互动参与和购买意愿上。此外,为识别哪些因素会强化或削弱网红的作用效果,研究还引入了分层线性模型,以处理单个研究中存在多个结果指标的情况,从而提高分析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结果揭示了什么?
分析结果显示,社交媒体影响者能够显著提升消费者对其可信度的判断,以及对广告和品牌的态度,同时也会增强用户的互动参与和购买意愿。不过,在外貌吸引力这一维度上,社交媒体影响者并未表现出优势,消费者并不认为他们比名人或虚拟影响者更具吸引力。这意味着,影响者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在“颜值”,而在“可信度”。
进一步比较不同代言形式可以发现,相较于品牌自行发布内容或完全不采用代言策略,社交媒体影响者在提升互动率和购买意愿方面表现更为突出;与名人相比,他们在促进互动方面更具优势,但在推动购买意愿上与名人基本持平;而与虚拟影响者相比,二者在互动表现上差异不大,但社交媒体影响者在激发购买意愿方面更具效果。
结构模型的分析进一步揭示了其作用机制:社交媒体影响者并不是直接促使消费者产生互动或购买行为,而是通过一条“逐层传导”的路径发挥作用。首先,他们影响消费者对自身可信度和吸引力的感知;随后,这些感知会塑造消费者对广告和品牌的态度;最终,这种态度转化为实际的互动行为和购买意愿。换句话说,一旦影响者的可信度受到质疑,其对品牌好感和购买决策的正向影响也会随之减弱。
小网红VS大网红
这项研究还聚焦于“网红规模”,也就是粉丝数量的差异上。研究者将网红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粉丝超过一百万的“大型网红”,另一类是粉丝不足一百万的“中小型网红”。围绕“粉丝越多是否越有效”这一问题,过往研究结论并不一致,而这项分析给出了更清晰的答案。
结果表明,不同规模的网红在营销中的作用并不相同:中小型网红在提升用户参与度方面更具优势,比如更容易带来点赞、评论、分享以及口碑传播;而大型网红则在促进购买意愿方面表现更强。研究者认为,这种差异背后在于关系强度的不同,中小型网红通常与粉丝互动更紧密,内容更具个性化和真实感,因此更容易激发互动;而大型网红则往往拥有更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这种“权威感”在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时更具说服力。
此外,网红规模还会与信息类型和产品类别产生联动效应。大型网红更适合传递具体、理性、基于证据的信息,也更适合推广知名品牌,尤其是在“搜索型产品”(如电子产品、家电等可在购买前充分比较评估的商品)上效果更佳。相对而言,中小型网红更擅长传递偏主观、体验导向的推荐内容,在推广“体验型产品”(如餐厅、护肤品等需要实际使用后才能判断效果的商品)时更具优势。
影响网红效力的其他关键因素
研究显示,影响者的年龄与其影响力呈负相关,也就是说,年轻影响者更容易引起社交媒体受众的共鸣。在信息类型方面,更抽象的内容和基于推荐的代言通常能够增强影响者的作用力。同时,相较于熟悉的商品或“搜索型产品”,新产品和“体验型产品”更容易受到影响者推广的影响。有趣的是,信息的传递方式,无论是情感诉求还是理性诉求,对整体效果并没有显著作用。此外,影响者的性别、所使用的平台,以及其与产品的契合度,也未显示出明显影响。
这对产品营销意味着什么
这项研究为企业在网红营销上的实践提供了若干参考建议。首先,选择社交媒体网红还是其他类型代言人,应根据营销目标而定:如果品牌希望提升用户互动,社交媒体网红甚至虚拟网红都能有效实现;而如果目标是直接推动销售,社交媒体网红或名人则更为合适。
其次,网红的规模应与营销策略匹配。品牌若希望通过产品引发讨论或增强社群互动,更适合与粉丝关系紧密的小型网红合作;而目标覆盖广、以促进销售为主要目的的品牌,则更适合选择大型网红。同时,信息策略也需因人而异:大型网红适合发布基于事实或演示的内容,而小型网红则更适合通过讲故事或推荐式代言与受众沟通。
最后,产品类型也是关键考量。对于消费者在购买前可进行研究和比较的“搜索型产品”,大型网红能提供详尽且具可信度的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决策;而对于需要亲身体验才能评估的“体验型产品”,粉丝较少的小型网红通过分享个人故事和体验,更能产生说服力。

参考文献:https://doi.org/10.1007/s11747-025-01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