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提醒告诫】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五一”假期住宿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价格提醒告诫】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五一”假期住宿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为切实维护 “五一” 节假日期间我县住宿行业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规范、平稳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全县范围内酒店、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各类住宿经营主体,作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各住宿经营商户须在门店前台显著位置,以及美团、携程等线上预订平台,统一同步公示各房型门市价、节假日售价、计费周期、配套服务、各类收费项目及标准,醒目公示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禁含糊标价、虚标原价、编造虚假折扣,杜绝线上线下标价不一,保证价格公示内容真实规范、清晰易懂。

二、合理管控节日涨价幅度

经营户应恪守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假期住宿定价。节日房价上调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不得无理由大幅跟风涨价;以节前一个月日常成交均价为参照,价格涨幅必须与经营成本增减相匹配,严禁借节假日契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已确认预订订单,不得随意毁约、临时加价或无故取消订单,切实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

三、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及乱收费行为

严禁采用低价引流、到店高价结算等套路误导消费;不得在公示价格外,额外加收未明示的早餐费、停车费、卫生清洁费等各类隐形费用。禁止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比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利用不实文字、图片及诱导性话术误导消费者下单。严禁经营者之间串通抱团涨价,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涨价信息,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四、压实经营主体自律责任

各住宿经营单位要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健全价格台账,详实留存调价依据、预订订单、收费票据等资料,自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日常及节日监督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标价格公示不规范、收费项目不透明等问题立行立改,主动维护轮台县节日住宿市场价格稳定。

五、严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

假期期间,我局将加大住宿行业价格巡查和抽查频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拒不整改、存在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规依法从严处置,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并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请全县各住宿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规范经营定价行为,共同守护轮台县 “五一” 假期住宿市场平稳健康、文明有序的良好经营环境。

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5  3 

编辑:余鑫
初审:黄可
复审:李纯
终审: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