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诫】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期间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维护“五一”期间县城住宿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县城范围内各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1.必须在经营场所前台醒目位置、线上预订平台(美团、携程等),同步、清晰公示所有房型的原价、节假日执行价、计价时段、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并明确标注12315投诉举报电话。
2.严禁模糊标价、虚标原价、虚构“优惠折扣”,严禁线上线下标价不一致,确保标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消费者一目了然。
二、规范节日价格涨幅行为
1.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节日期间住宿价格。
2.节日价格涨幅应保持在合理区间,不得无正当理由大幅涨价。对照节前1个月的日常均价,涨幅应与成本变化相匹配,不得借“五一”假期之名哄抬价格。
3.不得在订单生效后,以任何理由单方毁约、擅自提价或取消订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禁各类价格欺诈与违规收费
1.严禁“低价引流、高价结算”,不得在标价之外,向消费者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如强制收取早餐费、停车费、清洁费等)。
2.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比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交易。
3.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价格自律与主体责任
1.各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价格台账,完整记录调价依据、订单信息、收费凭证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标价不规范、价格公示不全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自觉维护节日市场价格平稳。
五、法律责任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请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本提醒告诫要求,诚信经营、规范定价,共同维护和静县“五一”期间住宿市场良好秩序。
和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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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牙 生
初审:赵晓花
终审:徐 婧
签发:赵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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