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家米线店奇葩营销,120岁以上老人免单…


近日,曲靖某过桥米线门店在抖音、视频号推出一系列离谱营销活动,宣称120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免费吃野生鸡枞过桥米线、18岁以下夫妻凭结婚证兑换山珍松茸过桥米线、牛肉过敏者凭病历单免费畅吃牛肉一整天,此举不仅引发网友广泛抵制,更被一众网友吐槽,商家随后在评论区回应“梗”,系广告效果。



2026年4月24日,大皖新闻报道了山西太原一烤肉店打出“百岁老人带父母进店用餐全免单”的宣传语一事,引发关注。这噱头遭到无数网友谩骂。

从营销本质来看,这些活动看似吸睛,实则暴露商家为博流量毫无底线的经营心态,且多项规则既违背常识,也涉嫌违法违规。结合知名律师周兆成解读,其违法违规点及风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
《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该门店宣传存在两大致命问题:一是客观上无法实现,120岁以上老人极为罕见、18岁以下结婚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这类“绝对不可能兑现”的承诺,本质是虚构服务内容,符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的构成要件;二是主观上误导消费,普通消费者可能被“免费”噱头吸引到店,却发现无法享受优惠,属于“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二、违反公序良俗,触碰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
《广告法》第三条要求广告以健康形式表达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该门店的营销既以违背自然规律、法律常识的设定制造噱头,消解了敬老孝亲等传统文化内涵,也利用“免费”诱惑引流却设置无法达成的条件,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损害商业伦理;更离谱的是,让牛肉过敏者“免费畅吃牛肉”,完全漠视消费者健康,突破基本道德底线。
三、法律后果明确,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风险并存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发布、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若消费者因该宣传被误导到店消费,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惩罚性赔偿,要求店家承担民事责任。
事实上,此前已有多地商家靠奇葩营销博关注,最终均因引发公愤收场。餐饮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投机取巧的套路,而是产品品质与服务质量。
在此也提醒,流量焦虑下,商家“玩梗”需坚守真实性、合法性、公序良俗三条底线,创意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建议该门店立即整改,也希望所有经营者引以为戒,诚信经营,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这类“奇葩宣传”的监管,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奉劝曲靖广大商家
守住商业伦理与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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