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回归市场,让法治回归法治——评九江多地官方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


让市场回归市场,让法治回归法治——评九江多地官方倡议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

近日,江西九江多个县市区多部门密集联合倡议,要求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以带动群众形成依法缴费的良好风尚。消息一出,网民炸了锅:有人点赞“干部带头作表率,破解治理顽疾”;也有人尖锐反问,“只催业主缴费,谁来监督物业摆烂?”网民热议的背后,恰恰戳中了当前小区治理的核心症结——物业与业主的双向失衡。如何破局,我想绝不是单方面的“催缴”,而更应坚持让市场回归市场、让法治回归法治。

不可否认,倡议初衷是好的。当前,全国物业费收缴率连续四年下滑,2025年500强物业平均收缴率仅71%,中小物业更是低于65%,不少小区陷入“服务差—拒缴—服务更差”的死亡螺旋。九江多地号召党员干部带头履行物业缴费义务,试图通过彰显公职人员的责任担当、以关键少数打破僵局,从而带动全民树立诚信缴费意识,似乎符合基层治理实际,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需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明确规定。而且从实践效果来看,彭泽县部分小区因干部带头,收缴率一周内从48%升至63%,物业也得以投入资金改善服务,初步形成良性循环,这份成效值得认可。

但在肯定初衷的同时,更要警惕“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治理误区。网民最反感的,应该从来不是“缴费”本身,而是“只谈义务、不谈权利”的双重标准,更抵触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即习惯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法则,动辄拿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身份“要挟”,试图通过市场交易的单方面规制来实现市场和社会稳定。有网民直言:“干部带头缴费没问题,但如果物业拿着钱不干活,垃圾堆成山、电梯停半月、公共收益成糊涂账,难道还要业主忍气吞声?”这些诘问可谓直击要害,也点破了倡议背后暗含的治理偏差。物业费收缴本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市场契约行为,双方都应严格遵循市场规则,依据服务质量依法博弈、共同协商,而不是由政府通过行政号召,倒逼公职人员带头,变相以身份绑定缴费义务,忽视物业方的责任缺失。现实中,业主拒缴物业费,大多不是“赖账”,而是对服务不满长期积累的宣泄。保洁不到位、维修响应慢、乱收费及公共收益被侵占,这些问题在不少小区屡见不鲜。据有关机构保守估计,全国每年被物业侵占的公共收益超3000亿元。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介入市场行为,将“干部带头缴费”等同于“解决物业矛盾”,却对物业的服务质量、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本质上是用行政力量偏袒物业方,既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也消解了法治的严肃性。九江的倡议中,虽提及“理性反映物业问题”,但对物业的约束力度、监管举措仍显模糊。若只强调业主缴费义务,忽视对物业的刚性监管,更放任行政手段越位干预市场,难免让倡议沦为“拉偏架”,很难服众。

小区治理的本质,是基于市场契约与法治精神的双向奔赴,核心是“市场归市场、法治归法治”。物业费本质是业主购买物业服务的服务费,这是典型的市场行为——业主按时缴费,是履行契约义务;物业提供优质服务,是兑现契约承诺,二者地位平等、权利对等,绝非“业主缴费、物业随意”的单向依附关系。而法治,正是这种市场契约的终极保障:一方面,业主需遵守《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拒绝“以拒缴代维权”的极端方式;另一方面,物业更需受到法律约束,公开公共收益、履行服务承诺对服务不达标、乱收费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处罚和退出机制,不能“打太极”“摆烂”而无人追责。实在难以达成共识,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提起诉讼。

因此,九江的倡议,可以视为完善小区治理的“试验田”而非“示范点”。地方政府要杜绝行政手段越位、市场法则缺位的治理偏好,不能一边喊着“依法行政”,一边又“以权代法”。网民的质疑,本质上是对“双向监管”和“市场归位”的双重期待——干部带头缴费,不仅要带头履行义务,更要带头监督物业、带头维护业主权益,主动参与小区议事,推动物业公示账目、整改问题,而不是被身份绑架,做“沉默的缴费者”;官方不能只发倡议、不抓落实,更不能过度越俎代庖,用行政号召代替市场调节,拿公职人员身份施压,而应回归监管本位,同步出台配套举措。像九江部分区县那样,明确空置房物业费优惠、严管公共收益、建立物业“红黑榜”和末位淘汰制,让物业的服务有标准、监管有力度、退出有通道。只有摒弃行政干预代替市场的思维,让市场回归市场,让业主与物业基于契约平等博弈,让法治为双方权利义务兜底,才能打破缴费与服务脱节的僵局,让业主心甘情愿缴费,让物业用心做好服务。

地方政府只有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不乱伸手、不随便发话,市场的事交给市场,法治兜底保障市场规则刚性落地,我想,不仅物业费手脚不是问题,市场也自然会更健康、更繁荣。